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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9-08
关于湖南卜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年鸡"养殖基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补报)的批复
湖南卜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8月4日受理了你单位《关于审批<湖南卜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年鸡"养殖基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文件的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衡东县大浦镇太平村槐树屋组相关地段,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2°51′41.04″,北纬26°59′29.54″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7707m 2,其中扰动面积54565 m 2,生态隔离面积为13142 m 2,项目于2020年5月开工,2021年10月竣工,本方案新增部分措施于2022年8月实施,工期18个月。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00万元。项目建设期开挖方总量约3.37万m 3。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内容较为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规范规程要求,已建区应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管护,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同意《报告书》关于水土流失现状的分析和预测结果。
项目区域所在地属南方红壤丘陵区,应执行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本项目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为施工期,管线临时占地区为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为297.47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56.56t。
四、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流失防治规划。
本项目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确定纳入范围内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7707m 2。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各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及设计要求。
六、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59.5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96.3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3.02万元,临时工程投资12.57万元,独立费用17.6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4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4565万元。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9.41﹪,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6﹪,表土保护率98.87﹪,林草植被恢复率99.27﹪,林草覆盖率59.63﹪。
八、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并重点做好以下水土保持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4.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5、按规定向衡东县税务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6、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补充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7、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衡东县水利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