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补报)的批复

来源:衡东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4-18



关于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补报)的批复


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局于2022年3月9日受理了你单位《关于审批<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湘建村[2019]230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衡东县蓬源镇、杨桥镇、荣桓镇、高湖镇、草市镇、杨林镇、南湾乡、石湾镇、石滩乡、霞流镇相关地段(具体位置见《报告书》第3页表1.1-1),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5970m 2,包含10座污水处理厂建设,总处理规模为6200 m 3/d,其中蓬源镇、荣桓镇各1座,处理规模300 m 3/d;高湖镇、南湾乡、石滩乡各1座,处理规模400 m 3/d;霞流镇1座,处理规模500 m 3/d;杨林镇、杨桥镇各1座,处理规模800 m 3/d;草市镇1座,处理规模1000 m 3/d;石湾镇1座,处理规模1300 m 3/d。建筑占地面积3601.60m 2,包含处理用房、设备用房、辅助用房、室外道路、管网、绿化等,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期2年,为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内容较为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规范规程要求,已建区应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管护,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同意《报告书》关于水土流失现状的分析和预测结果。

项目区域所在地属南方红壤丘陵区,应执行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本项目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为施工期,管线临时占地区为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为215.58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79.07t。

四、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流失防治规划。

本项目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确定纳入范围内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5970m 2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各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及设计要求。

六、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93.4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77.1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75.17万元,临时工程投资20.87万元,独立费用18.6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72万元。根据财综[2014]8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属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七、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并重点做好以下水土保持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做好水土保持工程补充设计和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切实完善好水土保持各项治理措施。

2、按要求向我局通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补充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依照规定明确该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人。并委托有技术能力的监理和监测单位承担项目的监理、监测工作,明确监测责任人,加强监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季度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4、若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5、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规定,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报我局备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其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6、根据其他部门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

 


                 衡东县水利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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