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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0
关于下达《衡东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衡东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衡东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衡东县水利水电局
衡东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全面、完整地保持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真实、安全和有效利用,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办[2008]36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努力做好我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二、项目法人明确专人为档案管理员,档案资料统一由档案管理员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资料的经办人都必须主动将原件资料交资料档案室存档。资料档案室所存放的所有资料,不论是内部还峭獠咳嗽崩床樵氖保匦氚炖硐喙厥中娌樗婊梗坏萌我庑鍪彝狻L厥馇榭鲂杞璩鍪保闪斓寂迹奁诮换埂?SPAN lang=EN-US>
三、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见附件)。其中监理和施工相关档案由监理方、施工方按时完整地提供给项目法人档案管理员。凡归档的档案资料都应存入基建项目内,应以原稿为主,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成套性、系统性、确定性。
四、对已竣工项目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在壹年之内必须及时归档,原件交由资料档案室统一保管,同时复印一份留工程部备查。
五、妥善保存了图片资料。
六、档案管理员应努力收集归档文件、资料,各专业人员应积极协助配合,做到工程项目档案完整和有效利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附件:工程项目档案资料收集范围
一、建设单位的基本资料
1、规划报告及县人民政府批复文件;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报告、概算书、图纸);
4、工程项目立项及批准文件;
5、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6、技施设计文件;
7、实施计划文件;
8、资金下达文件;
9、项目法人组建呈报文件(必须包含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和县人民政府批复文件;
10、项目法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合同、财务、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在建工程度汛方案;
11、工程项目开工报建批准文件;
12、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申报书;
13、工程项目规划、地勘、检测、设计、招标、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安全生产、监理、质量检测(抽检)等合同文件以及上述工作涉及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4、工程项目招标申请及核准文件,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资料,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的招标情况汇总资料,中标通知书;
15、项目法人财务基础资料;
16、项目法人日志;
17、项目建设中重大设计变更资料(设计变更申请、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审查部门设计变更批复等);
18、质量监督部门工程项目划分批复文件;
19、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0、工程结算资料;
21、结算审核结论;
22、财务决算报表;
23、审计报告;
24、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25、设计单位设计管理工作报告;
26、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27、监理单位监理管理工作报告;
28、抽检单位质量检测报告;
29、质量监督单位质量评定报告;
30、拟验(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
31、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签证资料和验收鉴定书;
32、工程项目验收签证资料和验收鉴定书;
其他有关资料。
二、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的基本资料:
、施工项目部组建文件(附: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施工组织设计,跨汛期施工的工程防汛应急预案,开工申请报告;
2、施工日志;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试验检测报告;
4、工程计量签证资料;
5、隐蔽工程现场签证资料;
6、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7、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资料;
8、工程结算申报资料;
9、质量检测(自检)合同文件以及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10、自检单位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11、竣工蓝图(一律不得采用打印的纸质版本);
其他有关资料。
三、监理单位必须提供的基本资料:
1、监理项目部组建文件(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2、监理管理办法;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工程项目划分申报文件;
6、施工组织设计批复文件;
7、技术交底资料;
8、开工令;
9、总监指令;
10、有关会议纪要;
11、监理日志;
12、监理计量签证资料;
13、隐蔽工程现场监理旁站记录资料;
14、监理部发出的函件和响应单位的回函;
15、监理旬报和月报资料;
16、工程质量控制记录资料;
17、监理总结报告;
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