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四方山·洣水旅游景区——湘江南温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来源:衡东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1-10

关于湖南四方山·洣水旅游景区——湘江南温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湖南四方蓬源旅游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湖南四方山·洣水旅游景区——湘江南温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取水申请书》资料收悉。经审核,你司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南四方山·洣水旅游景区——湘江南温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位于衡东县杨桥镇金盆、花江、氽水、长滩、石门、凤凰等村组,该项目一期工程取水主要用于温泉取水和生活取水,温泉取水130立方米/天,生活取水194.7立方米/天,年取水总量为12万立方米。

二、取水地点

本项目温泉取用杨桥镇金盆村热源井水,生活用水取自项目区杨桥镇温泉新村水井,取水坐标SK1(北纬136°22′00″东经32°7′73″SK2(北纬136°21′00″东经32°06′73″),取水方式为单井。

三、取水量

核准该项目年取水量12万立方米。

四、退水水量及要求

大江水厂供水范围年退水量为8.82万立方米,退水经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后用于绿地灌溉、道路冲洗和周边农田灌溉。

五、本工程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六、你公司取用水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更换。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做到计划用水,有偿用水,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七、项目取水应服从我局的管理和调度。出现规定的取水限制情形,我局有权依法对取水量予以限制,直至停止取水,你单位应当服从并严格遵守。

八、其他要求

(一)本工程建设不得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不得影响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水文测验等工程设施安全。

(二)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三)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本工程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附:《湖南四方山·洣水旅游景区——湘江南温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

 

 

衡东县水利局

201919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