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衡东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财政扶贫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政扶贫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经与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部门研究决定,对我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财政扶贫项目进行验收。现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9年10月15日—11月15日,具体时间由验收组通知各乡镇。
二、验收范围
凡列入2019年6月8日衡东县水利局下发的《关于下达衡东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财政扶贫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东水利字[2019]29号)文件和列入2019年9月25日衡东县水利局下发的《关于下达衡东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新增户扶贫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东水利字[2019]74号)文件中涉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贫困人口“四类对象”。
三、验收内容
1、对下达的2019年衡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财政扶贫项目实施计划和新增户扶贫项目实施计划是否按要求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计划项目工程未动虚报的现象。
2、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是否按照《村镇供水技术规范》(SL310-20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尤其是集中供水工程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
3、所有实施的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扶贫项目,其饮用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提供水质检测报告。
四、验收方式
1、各乡镇必须在10月15日前对各辖区内项目村进行初验,看是否按照水利局机电股提供的样板示范图完成施工,对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村根据所需6项台账资料清单在10月25号前报送水利局机电股。
2、以乡镇为单位迅速报送辖区内项目村验收台账资料,各验收组根据台账资料对各项目村单项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竣工验收,各验收组根据验收内容及标准,提出验收意见,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村尽快予以整改。
五、验收人员安排
根据县里统一安排,项目验收人员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和县水利局等部门组成,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实行乡镇分片包干负责制,我局分片包干组和相关部门验收人员对负责乡镇项目村进行工程验收。
衡东县水利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