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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5
衡东县审计局七项举措提升审计成效
近年,衡东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和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项目管理,注重整改落实,加大问责力度,强化成果运用,有效提升了审计监督职能,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为服务县委、县政府决策和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具体做法如下:
1.规范计划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的强化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有力推进有步骤、有重点、有深度、有成效审计全覆盖的精神,制定出台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坚持“滚动计划、有效整合、区别对待、全面覆盖”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审计对象的底数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制定5年审计项目总体规划和分领域审计项目滚动计划,在项目计划中明确审计目标及成果提炼任务和责任。年终对各项目出具的审计专报、审计要情、审计移送、审计整改通知、审计约谈函、审计问责函以及被审计单位文件制度修改完善、问题整改落实、建议采纳执行、管理机制完善、相关责任追究,社会公众反映与媒体宣传等审计效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2.强化质量控制。该局建立和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对业务工作实行量化考核,项目质量以省优秀项目作为评分标准,将考核得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外勤经费挂钩。以审计业务学习为重点,采取结对带学、培训督学、跟班促学等方式方法加强各类培训和审计业务学习。近年先后举办了40多期政治理论和审计业务培训班,2013年派出21名审计人员到湖南大学参加省厅主办的计算机培训,全部通过省计算机中级考试,其中4人通过审计署中级水平测试。机关在职37人,有33人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充分利用AO系统提供的项目管理、数据采集、审计底稿等各种模块功能实施审计操作,要求所有具备计算机审计条件的审计项目必须全部全程运用计算机开展审计,暂不具备计算机审计条件的项目,必须在AO系统里编写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及审计报告等。开展业务比武,年底要求每人拿出一个主审项目,制作成PPT,在全局进行演示和讲解,对优秀审计项目和典型案例,组织进行多部门、多专业、多方式交流和点评;对多年来在实践中形成的审计经验和方法技巧,分门别类进行总结和提炼,积极推广应用。加强法制审理,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审计文书复核审理审定工作流程及各环节工作要求》、《衡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规则》、《衡东县审计局审理工作规则》,成立审理委员会。实行审计员到机关负责人七级复核,强化复核审理。针对审理发现的疑难问题召开审理工作会议集体研究会商,对于审计的重要事项如何评价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每个参会人员均要发表意见并在纪要上签字,大大提高了审计质量。年年有项目评为“省优秀项目”,在2014年的全市审计项目质量评比,评选4个优秀项目,衡东县审计局3个获奖,囊括荣获1、3、4名,其中人民医院项目作为优秀项目在全市进行巡回演示,该局作为优秀单位在全市进行典型发言。
3.加强提炼分析。重点关注各领域改革措施不配套、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抵消等问题,及时揭示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环节和方面,深入分析影响改革推进的根本性和深层次原因,积极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整体推进、形成合力。近两年,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意见426条。加强了信息宣传工作,将信息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纳入目标管理专项考核。近两年,编发审计要情,撰写专题报告17篇,被县主要领导批示14篇;在各级刊物发表信息163篇,在《审计观察》上第一次刊出了衡东专版,编辑出版了审计人员自编自写的第一本学习感悟《薪火》;由于成绩突出,2015年该局作为全省三个优秀县之一被推选在全省审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进行经验推介。
4、加大整改问责。出台了《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规定“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或屡审屡犯的单位,有违法所得的,除将违法所得全额收缴县财政外,还要从重给予处罚,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整改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从严问责”。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等及时跟踪,建立健全整改反馈和督办机制。对重点系统、涉及民生的问题实施了多次“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如在审计中发现卫生系统存在的乱收费、违规采购药品等问题,在第一次“回头看”中,还是没完全整改到位,当即专题向政府汇报,引起了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批示。由县监察局牵头,召集审计、物价、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主管部门协助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继续违规收费全部收缴,对未整改到位的违规采购药品问题责成马上整改,如发现还未整改到位就追究负责人的责任。随后审计又再次对其进行回访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发现存有的普遍性问题,积极向政府建议,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如对村账乡代管资金中存在问题,逐个乡镇下达了审计整改通知书,责成一定要在两个月内整改到位,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县主要领导作了汇报,由县委、政府随后出台了《关于印发<衡东县村级公务、公益事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村级材务规程》等规定,对村级财务进行规范管理。对审计中发现的干部权利运行廉政方面的问题,进行警告追责。如 “三公”经费检查中发现的招待费超标严重,列支大额无附件发票,会议费中发放补助,费用转嫁现象等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并由县政府牵头召开了负责人座谈会,县纪委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求作出解释说明,并出台整改措施。通过回访落实审计建议,由人大牵头,纪检、法制等六部门,对被审单位问题整改和审计建议落实情况逐一回访,并形成专题材料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部门。近两年,移送县检察、公安、纪委、主管部门案件11起,8人被判1-6年有期徒刑不等, 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5.创新审计理念。科学的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该局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把创新作为更好履职的动力源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不断总结规律、认识规律、运用规律,创新和深化审计理论研究。加强对国家战略、公共政策、宏观经济形势及审计监督对象和事项的研究,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提供理论支撑;加强审计基础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对国家审计本质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加强审计实践的理论总结和提炼,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理论或制度规范,为审计实践提供指引。针对热点、难点问题成立专题小组,开展联合攻关,推出一批有用、管用、好用的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和指导审计实践。
6.促进成果共享。积极争取县人大支持,形成优势互补效应。该局把审计专业监督和人大最权威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效果。人大具有权威性,但缺乏专业监督力量支撑,很难把握其操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审计监督专业性强,但执法手段受到限制。该局积极寻求县人大的帮助,及时排除审计监督中的阻力和干扰,使有关被审计单位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执法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优势,在预算草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前,密切配合县人大财经工委对预算草案编制进行审查,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人大常委会初审财政预算草案提供切实有效的依据。该局在制定预算执行审计方案时,积极与人大联系,主动听取和认真采纳人大的意见,把人大对预算执行监督的重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审计中发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及时向人大报告,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政府财政决算提供直接、可靠的依据。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大成果信息共享力度。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面临着客体交叉、违纪交错、执法手段受到限制的现状。在审计查处违法乱纪案件中,要取得司法部门的配合支持,也要加强同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为此,该局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工作联系,积极争取司法部门和纪检部门的支持,建立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各部门之间互通情况,实现成果共享,提高办事、办案效率。细化移送和追责机制,加大违法违纪追责力度。审计作为经济运行和行政权力监管的前沿和先锋,会发现许多违纪违规问题,该局会同纪检和组织部门细化移送和追责机制,对于不同类型的问题制定具体的移送和处理标准,审计人员可以根据规定移送,并提请他们根据规定进行追责,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违纪的进行纪律处分。以提高审计的权威性,解决屡审屡犯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达到最终规范行为、净化社会风气的目的。
7.公开审计结果。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告审计结果,突出社会公众的成果运用,尤其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审计情况,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诉求,发挥舆论监督的制约作用,推动审计整改,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首先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和信息公开机制。顺应民众的期望,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面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所有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该局在县委、人大、政府、纪检、组织等部门以及被审单位主管部门范围内,及时公开审计结果,使被审计单位的行政行为置于更广泛的监督之中。还将逐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媒体上将本级政府的审计结果报告和代政府向人大常委会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都也将部分公布。同时,本级政府每年通过的年度审计计划,老百姓关注的政府投资项目和热点、难点问题专项审计情况,也会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以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针对被审计单位的问题提出强化管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对整改和采纳情况都要逐步公告。
作者姓名:王香莲 单位: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审计局 联系 人:王香莲 联系电话:1357514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