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东县审计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1

 

 

 

 

                

 东审[2016]19

 

关于印发《衡东县审计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衡东县审计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衡东县审计局

2016 425

  

衡东县审计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第八次全会、市十届纪委六次全会、县十二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有关精神及县委办、政府办下发的《衡东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在专项整治中的保障与监督作用;完成有关审计工作任务,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协助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重点关注县财政、发改、农业、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林业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以及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

2.在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5.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包括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胡支乱花,挥霍浪费、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单位部门各负其责。党组对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发挥好牵头总揽作用。

(二)坚持创新方法、从严执纪原则。创新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坚持违纪与违法问题一起查,立足抓早抓小,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绝不姑息手软。

(三)坚持常抓不懈、建章立制原则。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常抓不懈,持续保持高压态度。注重抓整改、建制度、立规矩,在工作实践中细化完善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4月上旬)

1.成立机构。局党组成立衡东县审计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平少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总审计师罗立华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制定方案。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局专项整治办制定相关工作细则。

3.宣传启动。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4月中旬-8月底)

按照“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县乡村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1月为时间起点,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要建立专门的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址,畅通举报渠道。审计中发现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

2.问题核查。对审计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问题,要移交纪检部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汇总分析。按要求对问题核查、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工作报告,经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6830前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5230801)。

(三)总结规范(11月-12月)

1.建章立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建立健全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将专项整治中发现、查处的问题逐一分析汇总,分析问题根源,从体制机制入手研究解决办法。

2.全面总结。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二)加强跟踪调度。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地区和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整治实效。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关于成立衡东审计局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东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 年4 月25 印发

附件:

 

关于成立衡东审计局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落实县委办、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印发<衡东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1610文件精神,加强我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局党组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长:向平少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罗立华    党组副书记、总审计师

    长:殷凤云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吴娅佳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侯茂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合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文国    副局长

      员:刘      经责室主任

王香莲    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经责室主任刘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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