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3

十四、网络管理制度

(一)管理主体

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由计算机股负责管理,负责网络安全维护和机房设备管理。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等网络关键设备,必须放置在计算机机房内,统一管理。

(二)使用范围

局计算机网络主要分为外网、内网,两个子网间实现物理隔离。局计算机网络系统不得对外开放。

(三)管理规定

1.各股室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将业务处理和办公系统纳入网络管理。

2.遵守保密制度,专业软件系统要有严密的授权控制,密码要定期修改。

3.建立局网络信息审查制度,各部门信息必须先审查,后公开。一般信息由分管局长审查签字,重要信息必须由局长审查签字。严禁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和传播违法信息。

4.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禁止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

5.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无法清除的病毒,要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员处理。

6.建立定期安全备份制度,服务器和各股室微机上的重要数据(含数据库、操作系统、主要网络设备的配置)必须定期进行备份,服务器上的数据备份由计算机股负责,各股室微机数据备份要指定专人负责。

7.微机(网络)故障维修由计算机股负责,使用耗材等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8.认真维护微机和网络设备,要始终保持设施整洁,不得在设备及工作台上堆放茶水、零食、磁性物质等杂物,下班必须关机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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