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来源:衡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2022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得到一定程度提升。根据《衡阳市2022年县市区平安建设考评办法》的要求,对标对表,现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规范行政执法

(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7月初,我局全面启动并完成我县1019人进行行政执法证换(核)发工作,12月牵头组织对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22个县直部门、17个乡镇新进执法人员共计520人完成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考。积极配合省、市做好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信息填报及换(核)发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计1019人已取得行政执法证。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1月10日至12月10日,我县17个乡镇、22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80人参加并完成了湖南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举办的"提升执法能力专题"公务员网络培训班,参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远程视频培训。12月8日,我局牵头组织举办了全县水利系统行政处罚操作实务专题培训,水利部门3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有针对性培训,提升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2年12月底,由县司法局牵头,邀请监察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组成评议小组对21个县直部门及驻县单位99本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一对一地反馈到执法单位。2023年1月,我局对2022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有效的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目前,正在逐步开展2021—2022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工作。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根据中央、省、市要求,为积极稳妥继续推进我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继续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衡东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衡东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衡东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衡东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落实到位。2022年6月23日,按照市局法治调研课题计划,我县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调研活动,调研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配备、执法人员培训、执法队办公场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保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等情况,并提交调研论文。6月28日,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全面清理了行政执法主体全部在岗人员情况,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执法证数据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执法、临聘人员执法等情况并将清理结果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10月20日、21日,联合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法院综合审判庭、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等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组成专项监督组,开展交通运输、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督查,重点核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大力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三、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年"指标落实

为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年"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指标落实相关工作,按照《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3号)和《衡东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东政办函〔2022〕26号)有关精神探索推进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企业管理人员、退休公务人员等群体中聘请社会监督员,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机制,依法对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贯彻落实衡阳市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规范执法流程,统一查处标准,注重以教代罚。通过工作的开展,有力助推我县"营商环境优化年"相关工作的落实,营造全县营商环境优化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探索创建"无证明城市"。20221110我局牵头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无证明城市"建设部署推进会,组织各部门开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证明梳理,及时对全县证明事项"无证明"办理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积极收集本地区"减证便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应用相关台账等资料,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


衡东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30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