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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0-16
衡东县司法局关于购买行政复议诉讼及
重大法律事务专项法律服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衡东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购买1名律师提供行政复议诉讼及重大法律事务专项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行政复议诉讼及重大法律事务专项法律服务
二、项目需求
1.协助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2.协助处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应诉案件开庭等有关工作事项;
3.协助处理合同纠纷、规范性文件审查等重大法律事务,全年处理重大法律事务不少于20件;
4.为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重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5.承担需求方安排的紧急法律服务工作。
三、供应方申报要求
1.供应方必须是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2.具备项目所必需的法律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近三年内律师未受过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审查;
4.具有法律执业资格A证,曾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四、服务期限及费用
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服务费用为每年5万元(含税),其中20%将在合同中约定根据服务质量考评结果予以结算。
五、选评程序
选评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估、审定、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确定供应方。
六、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需提交纸质报名资料自行装订并封签,另外报名表WORD档和其他材料PDF扫描件需同步发送至邮箱1528162698@qq.com。纸质报名材料可现场提交,也可邮寄提交。现场报名及邮寄地址:衡东县司法局,联系人:刘成可,联系电话:0734-5222481。
(三)报名材料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律师个人简介(需包含律师学历、职称、学术成果等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荣誉成绩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选评结束后材料不予返还。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律师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参选资格,并按律师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2.报名律师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严格保证服务质量。
衡东县司法局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衡东县司法局公开购买行政复议诉讼及重大法律事务专项法律服务报名表
附件
报 名 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盖章): 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字: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近期免冠 证件照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职称 | |||||
学历 | 专业 | 研究专长 | |||||
身份证号 | |||||||
毕业院校 | 工作地址 | ||||||
资格证书 |
| 证书编号 | |||||
联系方式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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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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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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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经历 及获 得荣 誉成 果情 况 | (可另附纸) | ||||||
工作 经历 及获 得荣 誉成 果情 况 | (可另附纸)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本人近3年未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签 名: 年 月 日 | |
以上信息属实。 律所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