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复字【2021】21号刘某不服公安行政处罚案

来源:衡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9-05


衡东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

东复不受通字【202121

刘某

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解决教师待遇、获取国家赔偿一案,因你的申请事项涉及多项请求,行政复议请求不明确,且未提交身份资料,提交的住址也非现住地址。为此,本机关于2021年9月16日向你当面送达《补充提供行政复议材料通知书》,限你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详细的收件地址及明确行政复议请求的书面材料,否则本机关将不予受理你的申请,你当场表示拒绝签收。你在本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未补充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视为放弃本次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你村民小组的行政复议申请。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衡东县人民政府

2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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