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美好生活·典亮衡东"民法典专题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衡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06




东法办〔20224


关于印发《"美好生活·典亮衡东"民法典专题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衡阳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法办〔202113号)文件精神,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文明办和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开展"美好生活·典亮衡东"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衡东县委宣传部           中共衡东县委全面依法治

县委员会办公室

衡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衡东县司法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2424

"美好生活·典亮衡东"民法典专题宣讲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好民法典,推动民法典更好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护航美好生活,"典"亮大美雁城,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为全面落实县委"一核两副"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进"三园九链"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决定在全县开展"美好生活·典亮衡东"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讲内容和形式

"美好生活·典亮衡东"民法典专题宣讲贯穿整个"八五"普法期间(2022年1月——2025年12月)。

宣讲内容上,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把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清楚。深入剖析社会热点法律事件,充分结合衡阳本土案例以案释法。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根据实际宣讲过程中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难问题和迫切需要提供"点单式"宣讲,用民法典为群众排忧解难。

宣讲形式上,要紧扣全县工作大局、紧贴群众需要,围绕"衡阳群众"、"屋场恳谈会"、"法治物业小区"三大品牌建设,通过3-5分钟的民法典微宣讲、30-50分钟的民法典讲座、或者"以案释法"讲民法故事等形式,积极开展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的民法典宣讲活动,实现民法典宣传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二、宣讲范围和对象

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 -2025年)》的通知(东发[2021]9号)要求,民法典宣讲活动要深入全县乡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面向村(居)民、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中小学校师生广泛开展,实现民法典宣讲"进千村千校,入万企万家"。

(一)进机关(63家)

授课对象: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

主要方向:依法行政、民法典与私权关系等

授课主题:针对日常工作生活中常见法律问题的权利义务关系、规避行政机关行政诉讼风险和提高应诉能力等方面,围绕担保与抵押、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常见合同订立风险预防、房屋购买与租赁、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家庭婚姻、遗产继承、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职务犯罪预防等主题,选取其中一个或者多个进行专题宣讲。

(二)进社区(25个)

授课对象:社区居民(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群体)

主要方向: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

授课主题: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作用,围绕民间借贷风险防范、预防互联网诈骗、房屋购买与租赁、家庭暴力预防、婚姻家庭、老年人赡养与继承、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等主题,选取其中一个或者多个进行专题宣讲。

(三)进乡村(100个)

授课对象:乡村居民(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群体)

主要方向:与乡村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

授课主题: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作用,结合乡村振兴,乡村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侧重婚姻家庭、夫妻共同债务、继承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主题,选取其中一个或者多个进行专题宣讲。

 (四)进企业(200家)

授课对象:企业及企业员工

主要方向: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法律风险问题

授课主题:围绕企业专利的运营与维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合同审查与风险控制、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治理的法律风险防范、资本市场重要新规等主题,侧重物权编、合同编等与企业经营有关条文,选取其中一个或者多个进行专题宣讲。

(五)进学校(146所)

授课对象:中小学生及老师

主要方向:未成年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授课主题: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围绕网络犯罪预防、预防校园暴力、校园套路贷防范、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主题,选取其中一个或者多个进行专题宣讲。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把民法典宣讲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安排时间,分层分类,有序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本辖区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在年内普遍接受一次民法典学习教育。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要将宣讲任务分解到本系统直属单位和内设科室,乡镇、学校、企业、村和社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深入执法、管理和服务领域组织民法典宣讲。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组织和联系对接,填写好每场宣讲活动的记录表(附件3)备查,择优录制视频课件,即时上报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工作经验。

(二)提高站位,确保实效。宣讲团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正确阐释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科学解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力争每一次宣讲受欢迎、见实效,真正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主动对接,及时反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邀请宣讲团成员开展本单位的民法典教育。有宣讲需求的单位邀请宣讲团成员授课时,应与县依法治县办联系安排授课人员(联系人:陈姣,联系电话:5225573、16619867099 )。直接与讲师团成员联系的,请及时告知县依法治县办。各单位要做好信息宣传和反馈工作,邀请宣讲团成员授课后,请于3个工作日内填写《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记录表》(附件2),报送县依法治县办备案。县依法治县办将对优秀普法宣讲团成员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联系人:陈姣;联系方式:0734—5225573;

邮  箱:hdsffz2011@163.com。



附件:

1.衡东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之民法典专题宣讲团成员名单。

2.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年度任务(场次)分解表。

3.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记录表。

4.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年度统计表。




附件1

衡东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之民法典专题

宣讲团成员名单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李旭峰

县司法局局长、宣讲团荣誉团长

18974714886

赵艳刚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13975450936

刘芬芬

县人民法院大浦法庭庭长

13873442516

刘尚球

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庭长

13873461866

阳永恒

县人民检察院

13755034996

胡金华

县委党校副校长

15386073881

林彬华

湖南楚云律师事务所主任

13707476035

陈  钟

湖南楚云律师事务所

13974714891

向和平

湖南楚云律师事务所

13975451916

董兴国

县司法局副局长

13574786985

侯光耀

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17373481806

罗绍平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

17369385952

谭长安

县司法局法治研究与督查室主任

17369385956

廖荣俊

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与合同审查管理股股长

18007470166

谢玲丽

衡东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18973405617

陈  姣

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四级主任科员

16619867099

彭亦鹏

县司法局杨桥司法所助理员

13307340804

附件2

民法典专题宣讲年度任务(场次)分解表2

(责任单位)


单  位

进乡村村

进社区

进机关

进企业

进学校((法治)

县监察委

1


1



县委网信办

1

5

5

5


1



县人民法院

16

5

5

5


2


22

县人民检察院

1

5

5

5

5


1


5

县科工信局

1

5

5

5

5


1

30


县教育局

1

5

5

5


2


46

县公安局

17

5

5


2


54

县财政局

1

5

5

5

5


2



县民政局

1

5

5

5

5

4

1



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

1

5

5

5

5


3

20


县人社局

1

5

5

5

5


1



县自然资源局

1

5

5

5

5


3



县水利局

1

5

5

5

5


1



县住建局

1

5

5

5

5


1

15


县交通运输局

1

5

5

5

5


2



县文旅广体局

1

5

5

5

5


1



县农业农村局

1

5

5

5

5


2



县商粮局

1

5

5

5

5


1

15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

5

5

5

5


1



县卫健委

1

5

5

5

5


3



县审计局

1

5

5

5

5


1



县林业局

1

5

5

5

5


1



县应急管理局

1

5

5

5

5


1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

5

5

5

5


1

40


县城管执法局

1

5

5

5

5


1



县统计局

1

5

5

5

5


1



县信访局

1

5

5

5

5


1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

5

5

5

5


1



县税务局

1

5

5

5

5


1

40


县医疗保障局

1

5

5

5

5


1



县气象局

1

5

5

5

5





县发改局

1

5

5

5

5


1

30


县总工会

1

5

5

5

5


1

10


团县委

1

5

5

5





县妇联

1


1



县司法局

17

5

5

3

1

10

19

洣水镇

1

2

1



大浦镇

1

1

1



石滩乡

1

1

1



吴集镇

1

1

1



甘溪镇

1

1

1



杨林镇

1

1

1



高湖镇

1

1

1



南湾乡

1

1

1



草市镇

1

1

1



荣桓镇

1

1

1



杨桥镇

1

1

1



蓬源镇

1

1

1



新塘镇

1

1

1



霞流镇

1

1

1



石湾镇

1

1

1



白莲镇

1

1

1



三樟镇

1

1

1



总计

100

25

63

200

146

注:1.请各单位主动与宣讲团成员对接,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宣讲;

2.请教育局安排各校主动与法制副校长对接,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宣讲。














附件3

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记录表


宣讲时间


组织单位


宣讲地点


宣讲人


宣讲对象


参与人数


宣讲主题:

意见反 馈

活动组织

非常满意

满意

良好

一般





宣讲内容

非常满意

满意

良好

一般





现场图片:

备注:此表由举办单位填写,留存备查。


附件4

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年度统计表


统计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宣 讲

时 间

宣 讲

地 点

授课讲 师

宣讲对象

(含人数)

宣讲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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