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宣股      发布时间:2018-07-12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驻衡各单位: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的第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全县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中组部中宣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6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司发〔20177号)的规定和县“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18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网址:www.rufa.gov.cn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上进行,参加对象为在职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学员”)201812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县委法制办备案,可以不参加本年度学法考试。学习、考试内容主要为《湖南省“七五”普法2018读本》(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二、前期组织工作 

  中共衡东县委法治衡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法制办”)负责本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组织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管理员核对及单位层级管理梳理。县委法制办管理员对本级账号下的单位及单位管理员进行核对,如有变动须在“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中予以变更。各单位管理员有变动的,于725日报县委法制办予以变动。各单位管理员要在725日前对本单位学员信息进行核对,如有变动的(含单位变更、在职状态变化、免考情形变动、登录账号变更、人员新增等情形),在“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中予以变更。有下属二级及以下单位的,要进行层级管理,逐级将下属单位归口到其下管理,并负责下属单位管理员变更工作。具体操作流程,按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操作手册办理(见“如法网”学法指南)。 

  2.学员信息确认。各单位管理员要组织本单位学员(包括新学员)在“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上对信息进行确认。人员异动由调入单位管理员在“如法网”学法考法平台上修改调入人员的单位信息,注册账号和密码可以不变。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务必于730日前以纸质文档报县委法制办。参加过2017年网上学法考法的老学员直接按2017年注册的账号(本人手机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60,学员如遗忘登录密码的,可通过“忘记密码”找回。学员登录后,应当对本人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变动的应及时予以修改。 

  三、学法考法具体安排 

  1.网上学法安排。2018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于625日正式启动,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进行学习。学法积分达标要求为:学习《湖南省“七五”普法2018读本》《公民宪法学习读本》必修内容及答题积满60分,学习其他法治读本、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选修内容及答题积满40分,鼓励多学多积分。学员总学分达到100分且必修学分达到60分方可获取考法资格。 

  2.统一考试安排。报考时间为91014日,考试时间为91723日,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每天安排11场,其中上午5场(8:309:009:3010:0010:30),下午4场(15:0015:3016:0016:30),晚上2场(19:3020:00)。凡在考试前一天未获得100学分或必修分未达60学分的,不能参加考试。各单位管理员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情况,认真选择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考工作。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及格的,只能在9月下旬参加全省统一的补考,今年只安排一次网上集中补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衡东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一定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把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作为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具体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抓实,确保2018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 

  2.严密组织好学法考法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规定,凡是由县编办核定编制,县财政统发工资的,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年度学法考法。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组织、督促和管理,开展专门培训,层层落实责任,督促每名学员按时完成学法积分,按要求参加网上统一考试、集中考试和抽考。 

  3.强化学法考法结果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已纳入省市综治考评。根据中央、省、市组织宣传司法人社四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应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联系电话:5225573     

  电子邮箱:hdsffz2011@163.com 

  法治衡东qq工作群:277936310 

    

    

                                                         中共衡东县委法治衡东           衡东县司法局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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