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镇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情况
白莲镇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根本职责,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为首要目标,以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素养为基本标准,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局面。
一是组织队伍建设。白莲镇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两级建设,积极完善相关软硬件资料。同时,积极加强与综治维稳信访中心、调委会等部门协调合作,充分发挥其效能,逐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二是硬件设施逐步到位。立足本镇实际,结合全省统一建设标准进行落实,如期完成工作牌、标识、制度牌等设置工作任务。有效强化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形象,突出法律服务的公益性,优化办公条件,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是人员配齐壮队伍。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人员到位,我镇结合实际,明确由司法所所长任工作站站长,专职人民调解员或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为工作点专干,并与当前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结合,安排具备专业知识人员驻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接待法律咨询。
四是广泛宣传,扩大舆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平台初步建成后,我镇不断完善服务举措,结合“七五”普法、“法治创建”等活动以及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借助悬挂横幅标语、刊出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送法上门入户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服务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吸引广泛支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快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