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司法局
> 法规文件
来源:衡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9-09
行政复议指南
目 录
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2
二、行政复议权管辖划分.................................................................. 3
三、申请行政复议时间...................................................................... 3
四、行政复议办理期限...................................................................... 4
五、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所需材料.................................... 4
六、自然人申请行政复议所需材料................................................... 5
七、行政复议证据材料清单格式....................................................... 6
八、行政复议申请书.......................................................................... 7
九、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9
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
十一、衡东县行政复议机构............................................................ 12
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n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n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衡东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衡阳市政府管辖。
衡东县政府管辖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及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镇(乡)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n 审查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受理条件,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n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n 办案期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
(二)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单位批准该组织成立的文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核对无异);
(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不作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3.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证明、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五)其他必要的材料。
公民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不作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四)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3.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证明、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五)其他必要的材料。
行政复议证据材料清单
(格式样本)
序号 | 证据名称 | 页码 | 证明内容 | 原件 | 复印件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提交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复议请求:
事实与理由:
(以上信息需如实、准确填写,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此致
衡东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赵某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年**月**日
身份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430424***********
住所:衡东县***镇***路**号 联系地址:衡东县**镇**路**号
联系方式: 139******** 邮政编码: ********
被申请人: 衡东县*****局
住址: 衡东县****镇***路**号 法定代表人 : *******
复议请求:撤销衡东县* * *局作出的*******号行政处罚决定,免除对本人的行政处罚。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我送达了*******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认定我实施了**************的违法行为,我认为该处罚决定违法,具体理由如下: 1.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2.该处罚决定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
此致
衡东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 赵某
202*年**月**日
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委托人: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我单位对 不服,向衡东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委托 作为我单位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委托期限:
代理权限:
委托单位: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自然人)
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本人对 不服,向衡东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委托 作为本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委托期限:
代理权限: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在我单位任 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衡东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职能:受理、送达、咨询和宣传本级和上级行政复议案件。
地址:衡东县洣水镇洣江大道840号衡东县司法局207、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4-5222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