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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工室 发布时间:2018-05-08
东司通[2018]9号
关于印发《衡东县司法局2018年度
精细化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社区矫正管理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机关各股室、
各司法所: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衡东县司法局2018年度精细化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衡东县司法局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题词:司法局 2018年 精细化 目标考核 通知
报: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
衡东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50份)
衡东县司法局
2018年精细化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发展,充分调动全系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考核标准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客观全面评价全局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确保2018年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精细化目标管理考核对象为全局2018年在岗的干部职工。借调6个月以上和不在岗人员不参加考核;考核年度内人员调出调入,其精细化目标考核按月计算;连续无故旷工超过5天或累计无故旷工超过15天,取消其本年度精细化目标管理考核资格。
二、组织保障
县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旭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陈石玉、张广军、谭三远、赵文君任副组长,政工室、办公室、法规股抽调人员为成员。
三、考核奖励和工作经费
1、各司法所按实际在岗人数、工作量(矫正人员在矫人数、辖区总人口等)和区域情况,预算各所工作经费指标,工作经费的实际报销与精细化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挂钩,据实报销(可以报销项目:省市县开会或因公出差差旅费、举办普法宣传或业务培训、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加班误餐补助);2、矫正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据实报销工作经费;3、机关各股室下乡出差差旅费据实报销。
四、考核内容
1、精细化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分公共目标、业务目标两部分,以百分计的考核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目标30分,业务目标70分。
2、公共目标考核,局属机关各单位与司法所实行同一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详见附表一。
3、业务目标考核,局属机关各单位单列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详见附表二;各司法所实行同一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详见附表三。
4、对涉及发放“勤廉告知书” 和“廉政监督卡”的单位,一律由局考核小组进行回访。
五、考核方法
1、全年进行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
2、为统一考核标准和口径,由局考核小组负责对各单位进行全年考核。通过看现场,查台账、听汇报、座谈走访、案件回访、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按照考核细则逐项记分。
3、平时定期和不定期的工作、纪律督查情况计入半年或年终考核评分。
4、各有关股室、中心、局等部门,每个季度要按照规定对各司法所的工作计划、总结、业务报表、信息材料、案卷等报送情况和扣分情况进行统计,及时报考核小组。
5、鼓励全系统干部职工创优争先,凡是获国家、省、市奖励的要在年度考核中加分,国家级先进奖10分,省级先进奖8分,市级先进奖5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信息奖8分,省级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信息奖5分,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信息奖3分,电视媒体同样标准加分。
6、被考核单位在接受市、县综治考核或其它业务考核被扣分的,局精细化考核将按其扣分情况降低考核等级。
六、考核应用
1、年终按考核情况综合计分,划分为一、二、三类,分类发放奖金,一类3000/人,二类2500/人,三类2000/人;
2、各司法所工作经费按照考核结果,据实报销工作经费。
3、年度考核得分情况将作为本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优先推荐、提拔使用的参考依据。
4、考核排名位列最后一名且在60分以下的,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工作经费按50%标准报销。
本方案由局精细化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共目标考评细则
(基本分30分)
考核 项目 | 目标和任务 | 提供资料部门 |
政治 业务 学习 (8分) | 1、 有个人专门学习笔记(包括学习培训、座谈会议记录); 2、 全年撰写并上报2篇以上与本部门有关的专题调研材料; 3、 积极参加局里组织或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无个人专门学习笔记的,扣1分;调研材料未完成的扣1分;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的缺一次扣1分。 | 办公室 政工室 |
内务 工作 (4分) | 1、内务整洁:办公室干净卫生,桌椅上不得有灰尘,地面无烟蒂、纸屑、痰迹;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室有“脏乱差”现象的,每次扣1分; 2、爱护公物:做好公物管理等工作,凡因管理不善损坏公物的,每次扣1分; 3、勤俭节约:下班后办公室离人而没有关电灯、电脑、空调、取暖器等电器的,发现一次扣1分; 4、值班备勤:做好重大节假日、政治敏感期、纠纷多发期值班安排和来人来访接待登记、信息反馈等工作,凡不按要求值班、无值班登记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以及情报信息(包括重大矛盾纠纷、灾情等)漏报、误报、迟报的,每次扣2分。 | 办公室 |
行为 规范 (8分) | 1、生活行为: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举止文明、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姿态良好,无不良习气,不酗酒、不赌博、不酒后驾车,违者每次扣1分; 2、工作行为:(1)按时上下班:上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每旷工一天扣5分;(2)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办事、来访群众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凡办事态度冷、硬、横、推,导致群众不满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3)作风正派:因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问题引起干部群众强烈反响或受到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4)遵纪守法:有索拿卡要、接受吃请、收受礼金红包、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和存在“四风”问题的,除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外,此项记0分;(5)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的,每次扣2分,被上级明查暗访发现的,每次扣5分:(6)违反工作日禁酒规定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 政工室 |
中心 工作 (4分) | 1、服从安排:如遇突发性事件或临时性工作需抽调人员而不服从安排的,每人次扣1分;对上级或本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拒绝执行或推诿拖延办理的扣1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记0分; 2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本部门发生治安案件、火灾、交通事故、财物被盗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此项记0分;本部门发生泄密事件造成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3、按职责分工做好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安排的综治、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任务。因工作落后受到县里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每项扣2分。 | 办公室 |
民主 测评 (6分) | 在年终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并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档次进行民主测评,分别记6分、4分、2分、0分,按参会人员总评分的平均分记分。 | 政工室 |
加减分 项目 | 1、有创新性工作或亮点工作被局党组认可有推介价值的加5分; 2、凡单位或个人获司法部、省厅、市局、县级表彰的,分别加15分、10分、8分、5分; 3、凡同一项目加分或公共目标和业务目标加分项目有重复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4、在市局考核中被扣分的,按照市局所扣分值加倍扣分; 5、在每年案卷质量评比中,被评为优秀案卷加4分,被评为瑕疵案卷的扣4分; 6、单项具体工作被省市县书面通报批评的分别扣10分、8分、5分。 | 各股室 |
附表二
办公室工作考评细则
(基本分70分)
项目 | 工作目标和任务 | 评分标准 |
值班 上传 下达 信访 接待 (16分) | 1、上班时间办公室不离人,做好值班记录,发生重大事件或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局领导,并作好应急准备工作。 | 出现值班脱岗、漏岗,每发生一次扣1分,重大事件或突发性事件不能及时上报造成工作被动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
2、做好文件、刊物的收发、登记、传阅、督办、清退、销毁及报刊分类整理、更新等工作,日常值班及重大节假日、政治敏感期和特别防护期值班安排工作,做到上传下达、值班安排及时、准确、到位。 | 上传下达、日常值班及值班安排不及时、不准确、不到位,影响、延误相关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 |
3、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杜绝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建立案件、信访登记台账。 | 接待态度不好、处理不妥当,造成信访人投诉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来信来访没有登记的,每次扣1分 | |
宣传报道材料 (16分) | 1、认真完成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领导讲话等文字撰写工作。 | 未完成的,每少一项扣1分 |
2、收集各类信息材料50篇,被省市县各类媒体采用5篇。 | 少上报一篇扣1分,少采纳一篇扣3分 | |
3、及时、准确报送各类材料及报表(4分) | 报送不及时或报送有误,出现一起扣1分,缺报一次扣2分。 | |
制度 制定 和 执行 (10分) | 1、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物品采购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 | 出现一次,扣1分 |
2、负责全局办公用品购置,做好办公用品保养、更换、维护、发放等工作。 | 没按要求做好的,每次扣1分 | |
3、做好差旅费审核工作,加强印鉴管理。 | 没按要求做好的,每项扣1分 | |
后勤 保障 (20分) | 1、做好来客接待、食宿安排等工作(3分) | 接待工作不到位,影响局里相关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
2、做好局机关卫生、安全、绿化、水电以及通讯网络等工作,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 此项工作未做好,影响机关正常运转的,每出现一起扣1分 | |
3、做好会务工作:安排好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的会务及会议记录工作。 | 此项工作未做好,每发生一次扣1分 | |
4、做好小车管理和调度工作。车辆调度有序,管理有方,确保公务有车,严格执行报批用车制度,严禁私自出车和外借车辆;驾驶员按规定先申报后出车,先申报后加油,先申报后维修;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车或乱停乱摆在酒店、娱乐场所;及时办理车辆年检保险。 | 车辆调度不当影响公务的,出现一次扣1分,因车辆不及时维护影响工作的,发生一次扣1分。出现擅自私自出车和外借车辆的,每次扣1分;车辆出现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分;酒后驾车的,每次扣1分;乱停乱摆在酒店、娱乐场所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因车辆保险不及时导致损失扩大的,每次扣1分,未按规定开出车单每次扣1分。 | |
5、做好文印工作。严格控制文印成本 | 每出现一次未审批文印扣1分 | |
6、加强食堂管理,每月抽查、检查、测评。 | 未组织或未完成,每缺一次扣1分 | |
档案 管理 (8分) | 1、对上年度的档案资料在11月底前做好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 未整理好扣2分 |
2、建立本年度文件资料收发台账,收发文有登记,能随时查找,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理,做到不混乱,规范整齐。 | 收发文件无登记台账的,扣1分,文件资料因不按时清理导致混乱或难以查找的,每次扣1分 | |
3、强化保密意识,妥善保管全局性档案资料,借阅档案资料有登记,严防档案遗失,做好机要文件收发、管理、清退、销毁等工作。 | 档案发生丢失的,每丢失一份扣3分。 |
政工工作考评细则
(基本分70分)
项目 | 工作目标和要求 | 评分标准 |
干部 队伍 教育 培训 (15分) | 1、组织开展好干警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定年度干警学习培训计划,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有学习内容、学习记录。 | 没有学习计划或计划不周全的,扣1分,缺集中学习扣1分,没有学习内容、学习记录扣1分 |
2、组织开展好上级组织的主题活动,活动有方案、有情况、有总结、组织有力,效果明显 | 没有活动方案、情况汇报和总结的,缺一项扣1 | |
3、做好上级要求的各类人员调训。 | 上级要求的人员调训任务缺一人扣1分 | |
组织 人事 工作 (20分) | 1、按照上级要求和局党组决定,做好人员招考录用和本局干部职工的调入、调出的审查、呈报和手续办理工作 | 此项工作出现因办理不及时被延误的,每次扣1分 |
2、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呈报、手续办理和管理工作 | 此项工作未做好的,每次扣1分 | |
3、做好本局机构编制的管理、呈报工作 | 此项工作未做好的,每次扣1分 | |
4、做好全局干部职工花名册制作、更换工作,建立全局干部职工人事台账,按规定上报人事报表和干部职工花名册 | 没有建立干部职工花名册或不及时更换的,每项扣1分,报表和花名册上报不及时被上级批评的,每次扣1分。 | |
5、做好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以及表彰的审查、呈报工作 | 此项工作出现差错的,每次扣1 | |
工资 福利 工作 (5分) | 1、做好干部职工调资、正常晋档晋级工作 | 此项工作未做好的,每次扣1 |
2、配合工会做好对全局困难干部职工、退休人员、老党员的慰问走访工作 | 此项工作未做好的,每次扣1 | |
党建 工作 (30分) | 1、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队伍管理 | 此项工作未做好的,每次扣1分 |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的工作 | 此项工作未做好的,每次扣1分 | |
3、至少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市县党建工作各项要求和各项工作指标。每月报送信息材料不少于3篇。 | 每未达标一项扣1分 |
计财装备股工作考评细则
(基本分70分)
项目 | 工作目标和要求 | 评分标准 |
行政 财务 (30分) | 1、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守财政纪律。 | 发生违反财政纪律情况,出现一次,此项记5分 |
2、负责全局经费预算、决算和财政拨款、资金、票据管理工作,预算科目要科学合理,拨款及时。按照预算科目做好各项开支报账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种补助核发放工作。 | 未进行预、决算的扣1分;因工作不负责任延误财政拨款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资金、票据管理混乱造成差错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开支报账发生差错的,每次扣3分 | |
3、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每季度出具一次财务分析报告,将财务收支状况向局长汇报,每年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一次。 | 漏报、未报的,每次扣2分 | |
4、严格机关费用开支审批,机关经费报销严格按程序办理。 | 每发生一起扣2分 | |
财务纪律 (20分) | 1、加强机关资金管理,资金不外借、不公款私存、不对外担保抵押,确保资金安全。 | 每发生一起2分 |
2、搞好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全局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有明细台账。 |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每次扣1分;未建立台账每次扣2分 | |
日常工作 (20分) | 3、搞好各级财务报表资料的填报,财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 报表资料不及时、财务档案不规范,每次扣1分 |
基层股工作考评细则
(基本分70分)
项目 | 工作目标和要求 | 评分标准 |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5分) | 1、加强对司法所业务指导,积极开展对司法所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考评工作。 | 全年对司法所人员培训(含以会代训)2次以上,少一次扣1分;未按上级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培训的,每次扣1分 |
2、指导司法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台账,力争创建两个“规范化”司法所,一个“模范”司法所。 | 各项制度不健全,每所扣1分;司法所工作台账不健全,内务管理混乱的,每所扣1分;未创建的少一个扣1分 | |
人民 调解 工作 (45分) | 1、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重点加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新增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个。 | 少一个扣1分 |
2、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以案代补”工作,做好个案补贴统计、审核、发放、回访方案等工作,协助监察室做好资金发放,案件真实核实工作。 | 每缺一项扣1分 | |
3、建立健全各类台账,认真抓好信息材料和各类报表上报工作。 | 每缺一项扣1分 | |
4、积极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全年共调处“三调联动”案件10件(含股所)。 | 无“三调联动”方案、总结的,各扣1分,少调处1件扣1分,无经验材料扣1分,无方案、总结扣1分。 | |
5、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查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 因未及时审查发生虚报调解件数,骗取奖金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出具综合评查报告,点评存在问题,未完成扣2分 | |
6督促指导司法所开展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以会代训),有教案、有影像资料。 | 少一次扣1分 | |
其他 工作 (10分) | 1、积极完成上级分配的《人民调解》征订任务。 | 少完成10%,扣1分 |
2、全年撰写信息材料不少于2篇,收集影响力较大的信息材料不少于17篇,调研和典型案例不少于1篇。 | 少完成1篇扣1分 |
宣教股工作考评细则
(基本分70分)
项目 | 工作目标和要求 | 奖扣分标准 |
组织 开展 形式 多样 法制 宣传 教育 工作 (45分) | 1、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工作方案、措施和相关记录。 | 缺一项扣2分 |
2、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配合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 | 缺一个法制副校长扣3分,一名副校长未上法制课扣2分 | |
3、全年举办2次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班。 | 少一次扣3分 | |
2、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要求有方案、有总结、有工作信息、图片,并及时上传法治网。 | 有方案、有总结、有相关图片,并及时上传到法治网,未完成的每少一项扣1分 | |
3、组织开展县委中心组学法一次。 | 缺一次扣5分 | |
4、争取、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业法宣传活动4次以上。 | 专业法宣传活动每缺一次扣1分, | |
5、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在衡东电视台开办《法治衡东》专栏。 | 未开办扣5分 | |
组织学法考试工(15分) | 1、管理维护使用无纸化考试系统,确保全县干部学法无纸化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 管理不善,影响考试每起扣1分 |
2、制定全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方案,推进年度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好学法考试成绩运用工作。 | 每少一项扣1分 | |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10分) | 1、积极运用“两微两网一专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平均每月上稿不少于2篇。每月报送信息材料不少于4条。 | 每少一篇扣2分,每少一条信息扣1分 |
2、加强户外法治宣传牌、宣传标语、宣传橱窗、宣传长廊、法治公园等宣传阵地的维护和内容更新。 |
法律援助工作考评细则
(基本分70分)
项目 | 工作目标 | 评分标准 |
加强宣传 扩大影响 (10分) | 1、全年组织或参加开展法援集中社会宣传工作2次以上。 | 每少一次扣1分 |
2、全年督促、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每个乡镇开展一次法援宣传工作。 | 缺一次扣1分 | |
3、全县完成对弱势、特殊群体的统计更新工作。 | 未对弱势、特殊群体统计造册更新的不得分 | |
加强
管理
规范
服务
(35分) | 1、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援助受理、审批、指派等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 制度不健全被上级扣分的此项不计分 |
2、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台账和来信来访台账。 | 每少一个台账扣2分 | |
3、及时将法律援助案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 此项工作未做的不计分,未及时登记每件扣1分 | |
4、案卷归档及时、规范。 | 案卷装订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的每卷扣0.5分 | |
卷内材料不全的,每卷扣0.5分 | ||
案卷中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文书的,每卷扣0.5分 | ||
5、建立办案补贴发放台账,做好办案补贴发放工作。 | 没有补贴发放台账的扣1分。 | |
未按规定发放办案补贴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 | ||
6、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听庭、回访工作。 每件援助案件必须向当事人发放“勤廉告知书” 和“廉政监督卡”,当事人必须在“勤廉告知书” 上签字并入档。 | 对40%的诉讼案件进行听庭,对100%的民事类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每少10%扣1分;未发放勤廉告知书每件扣3分,勤廉告知书不是当事人签字的扣2分。 | |
7、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及指派工作。 | 未完成扣2分 | |
强化办案(15分) | 7、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 对应援未援发现一起扣2分,对援助案件向当事人另收费未及时查处,出现当事人投诉的发现一起扣2分 |
信息材料上报 (10分) | 1、有年度工作计划,全年工作总结。 | 无年度工作计划、全年工作总结的,缺1项扣1分 |
2、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或其他报表。 | 未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的或数据统计有误,被市局批评的扣2分 | |
3、年内上报市局典型案件2件以上,信息3篇以上,调研材料1篇以上,每月报送信息材料3条。 | 未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的,缺一份(篇)扣1分 |
法规股工作考评细则
(基本分70分)
项目 | 工作目标和要求 | 评分标准 |
政策 法规 工作 (40分) | 1、牵头组织对全局各执法部门进行一次以上检查。 | 此项工作未做好的扣8分 |
2、做好由政法委牵头组织的政法系统案卷评查工作。 | 此项工作未做好的扣4分 | |
3、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及听证、行政处罚及听证与审核、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 此项工作未做好,每出现一起扣1分 | |
4、加强对全局上报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有方案、有总结。 | 半年对全系统进行一次执法状况质量考评,年终开展执法状况质量集中考评工作,每少一次扣2分;日常考评有评分记录,年终考评有方案、有总结,每缺一篇扣1分 | |
5、法规股及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局各部门,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的资料准备及归纳工作 | 组织不及时影响省市检查扣2分 | |
6、按要求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政策法规工作 | 未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每次扣1分 | |
司法 鉴定 管理 工作 (24分) | 1、配合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年检注册工作,积极组织司法鉴定人员参加培训 | 1、未做好年检注册工作的扣1分,司法鉴定人员未参加培训1次扣0.5 |
2、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对司法鉴定机构的检查,有书面通知、有情况总结 | 未开展此项工作不记分,无书面通知、情况总结的缺一项扣1分 | |
3、管理和指导司法鉴定所工作,积极查处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 凡接到举报未及时处理扣5分,处理无处理结果的扣5分 | |
4、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做到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案件受理登记造册、档案规范、材料完整 | 由于督促不力,每缺一项扣2分 | |
日常 工作 (6分) |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填写各类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表,全年报送信息材料不少于5条。 | 每缺一项扣1分 |
公证与律师工作考评细则
(基本分70分)
项目 | 工作目标和要求 | 评分标准 |
基础建设工作 (20分) | 加强检查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全年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一次检查活动,要求检查前要有方案、检查后要有情况通报 | 每缺一项资料扣5分;未开展扣20分 |
业务及督促工作 (20) | 1、加强监督公证员、律师的执业活动,督促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在每份案卷中必须有“勤廉告知书” 和发放“廉政监督卡”。 | 因督查不到位, 还有未填写“勤廉告知书” 和” 廉政监督卡” 的每件扣0.5分 |
2、督促律师积极参与信访接待或矛盾调处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次,以影像资料为准 | 未按上级要求及时安排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或矛盾纠纷调处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未开展宣传活动的扣5分 | |
3、督促公证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配合法律援助中心督促每名公证员、律师全年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 | 经法援中心告知后,仍未履行督促、管理、教育职责的每次扣1分 | |
4、加强对公证员、律师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接到投诉、举报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认真做好接待记录,配合相关股室开展调查,形成初步处理意见 | 缺记录每起扣0.5分;未及时报告每起扣2分;未配合调查每起扣5分 | |
日常工作 (30分) | 1、加强对公证员、律师的政治思想教育,全年召开全体公证员、律师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以会议记录为准 | 每少一次扣1分 |
2、认真做好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形成初审意见,提交局党组研究同意、批复后报市局. | 年度考核工作完成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扣2分;报送资料不完整,每缺一项扣1分 | |
3、及时报送省、市要求报送的各类信息材料及报表,全年报送信息材料不少于10条。 | 未及时报送影响考评的扣2分,少一篇信息扣1分 |
社区矫正工作考评细则
(总分70分)
项目 | 目标和要求 |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
组织 队伍建设 10分 | 1、 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健全,分工明确 2、 年初工作规划,年中、末有总结 3、 学习常态化,开展机关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10次,司法所人员培训和技能比武不少于2次,有资料、有台账; | 缺一次培训扣2分,少一项资料扣1分。 |
规范执法程序10分 | 规范衔接,及时办理服刑人员报到手续, | 入矫不及时每人扣1分,未入矫每人扣5分。 |
建立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指纹、手机定位平台,建立档案,制定矫正方案,进行谈话、宣告、告知,签订、填写相关法律文书。 | 每缺1项扣1分 | |
及时办理服刑人员期满解矫报批和宣告等手续,30天内制作好相关材料,期满鉴定表填写标准,矫正期满当天办好解矫手续。 | 未按期报批每次扣1分,资料不齐每次扣1分,缺一项资料扣2分,违规解矫一次扣5分。 | |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34分 | 做好矫正人员定期报到、报告、个别谈话、走访教育等管理工作。 | 未按要求落实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工作日每天登录社区矫正监管系统,发现异常的按规定处置,并将处置情况记录在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建立重点管控动态档案库,有台账,有情况分析报告。及时做好等级调整报批工作。做到请假手续齐全 | 未按要求落实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未及时办理调级手续,上报材料有误、迟报、谎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请假手续资料不全的每次扣2分,未批假或外出不报批私自准假的一次扣5分。 | |
做好审前调查评估;做好迁居调查取证;每月组织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做好脱管后的处置工作等。 | 不协助审前调查的每次扣4分;未及时做好迁居调查取证每次扣1分;未落实学习、劳动的每次扣2分;对脱管后的处置未及时办理每发现一起扣1分。 | |
考核、档案和解矫廉政谈话16分 | 做好服刑人员日常奖惩、治安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的调查取证;做好服刑人员日常月度管控考核;做好服刑人员基础档案资料,做到资料齐全,存放整齐,并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服刑人员监控范围;做好服刑人员期满档案管理、装订、归档工作; | 事不清、材料不齐、证据不足每起扣1分;未落实日常月度管控每次扣1分;档案未做好每件扣1分。 |
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报表,每月报送信息材料不少于3篇。 | 不及时上报每次(条)扣1分。 | |
每个入矫对象必须发放“勤廉告知书” 和“廉政监督卡”,当事人必须在“勤廉告知书” 上签字并入档。所有解矫人员必须进行解矫前廉政谈话。 | 未按要求发放廉政监督卡和勤廉告知书,每件扣2分;勤廉告知书不是当事人签字的扣2分。缺一次廉政谈话扣2分 |
安置帮教工作考评细则
(总分70分)
项目 | 工作目标和要求 | 评分标准 |
综合台账 15分 |
年初有工作规划,年中、末有工作总结,活动有方案、台账资料和刑释人员花名删等综合台账。 |
缺一项扣2分 |
建档管理 15分 |
做好回归人员衔接工作,严格按照统一制定的卷综内容建立档案,登记表内容真实; 对近5年内在管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个人管理档和台账,进行信息化管理 |
缺一个扣2分,内容不真实一次扣1分。(以平台记录为准) |
管理和帮扶就业 20分 |
采取分类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管理工作; 积极扶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多途径就业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每年开展一到二次“情暖高墙,关爱孩子” 活动并有台账资料;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组织整理相关资料。 |
全年安帮就业人员保障在2人以上,少一人扣2分。 未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活动每次扣3分,未留资料每次扣2分, 未按要求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的扣5分,资料不齐的扣2分。 |
系统应用20分 |
全面启用安帮工作信息软件,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任务; 及时填报月报、季报表。 |
未按要求建信息库和台账的少一项扣1分,未按时上报报表数据每次扣2分,未及时核查的扣1分,迟报一次报表扣2分,数字不真实错一次扣1分 |
公证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总分70分)
项目 | 工作目标和要求 | 评分标准 |
执业活动情况(25分) | 制度上墙公示;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办证;依法查处公证投诉案件 | 缺一项扣2分 |
公证文书质量情况(20分) | 公证文书依据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公证文书格式及制作符合相关规定。 | 出具假证的,该大项不予计分;出现错证的,错证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扣 10分,超过万分之一的,扣15分至25分 |
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15分) | 公证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核年度内发现毁损、遗失、篡改公证档案或公证文书没有及时立卷归档的,该大项不予计分。 | 每发现一人考核不合格扣5分,毁损、遗失、篡改公证档案或公证文书一次扣25分 |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清正廉洁 (40分) | 健全了学习、奖惩、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公证专用纸没有发生遗失、被盗、倒卖等现象;每个公正对象必须发放“勤廉告知书” 和“廉政监督卡”,当事人必须在“勤廉告知书” 上签字并入档。 | 档案不全缺一项扣2分,公证专用纸遗失一次扣10分,被盗一次扣10分,倒卖一次扣25分。没有发放“勤廉告知书” 和“廉政监督卡”的每件扣2分,不是当事人签字造假的每件扣2分。 |
附表三
司法所工作考评细则
(70分)
项目 | 目标和要求 |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
公众 评价 (10分) | 1、乡镇党委评价(5分);2、群众测评(5分);3、所容所貌(3分)。 | 制定由乡镇党委对司法所工作测评打分表,按打分情况计分;群众评价实行电话回访,如有投诉的,计0分。所容所貌干净卫生,资料归档整洁。 |
组织纪律(10分) | 1、按要求一日一次上班签到(5分);2、局里召开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5分) | 按要求上班签到,每迟到一次扣1分,不签到视为旷工扣3分;开会和集体活动迟到一次扣1分,不参加会议或活动一次扣5分。(扣分不封底)。 |
人 民 调 解 工 作 (10分) | 1、人民调解培训 | 司法所工作全年低于1次培训的扣1分;乡镇没组织1次培训扣2分(图像、课件、文件各1分)。 |
2、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 | 调解队伍建设、人民调委会及人民调解员信息台账齐全,每缺一项扣0.5分;没创建乡镇边界联防工作机制的扣1分,无三调联动档案和总结的扣1分。 | |
3、人民调解信息 | 人民调解员“如法网”信息登录0.5分;人民调解案例登记1分;全年至少3篇必须在县普法网发表,每少一篇扣1分,获部、省、市发表的分别奖3、2、1分。 | |
4、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台账 | 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台账,少一项扣1分。 | |
5、重点人员台账 | 吸毒、不良青少年,安帮、矫正、涉访涉诉人员,久调未结当事人台账,每缺一项扣1分。 | |
6、以奖代补 | 政策宣传不到位扣1分;资金不按时发放的扣1分;案件不真实的扣1分;案件自评不符“以奖代补”文件条件的扣1分,没有以奖代补台账的扣1分,扣分不封顶。 | |
7、案卷质量 | 全年案卷不低于8个,且案卷质量评比中不低于80分(按案卷质量评比考核计分细则予以计分),每少1个扣0.5分,如质量不达标,每个案卷扣0.2分,扣分上不封顶;案卷评比获得前三名的分别奖3、2、1分,后两名的分别扣2分,并诫勉谈话。 | |
8、及时报送各项表格;落实重大节假日、敏感期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有情况总结、分析研判报告;每件调解案件必须向当事人发放“勤廉告知书” 和“廉政监督卡”,当事人必须在“勤廉告知书” 上签字入档。 | 报表每迟报一次扣1分,未报扣2分;三调联动,防控风险无规划、无资料、无行动、无总结各扣1分;专项活动无活动情况总结、无研判报告的各扣1分;无重大节假日、敏感期矛盾纠纷排查台账的扣1分;未发放勤廉告知书每件扣3分,勤廉告知书不是当事人签字的扣2分。 | |
法 治 宣 传 工 作 (10分) | 1、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重视,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加大“七五”普法内容,扩大“七五”普法工作社会知晓度。每个乡镇刷写二条以上永久性标语,制作二个以上普法宣传栏。 | 每缺一项扣1分。 |
2、组织乡镇党委中心组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出示讲课内容和会议纪录本。 | 法治讲座缺一次扣1分。 | |
3、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要求有资料、图片,全年乡村宣传活动2次以上。配合市、县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 | 宣传活动资料、图片缺一项扣1分。 | |
4、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要求有资料、有图片。完成学校法制授课任务2课时,要求有讲稿有记录有图片。 | 宣传活动资料、图片缺一项扣1分。 法制授课缺一次扣1分。 | |
5、开展“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及宪法日宣传活动,要求有资料、有图片。 | 宣传活动资料、图片缺一项扣12分。 | |
6、组织好本乡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合格率达100%。 | 参考率、合格率不达标一项扣1分 | |
7、强化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要求有方案,有总结,有图片。 | 宣传活动资料、图片缺一项扣1分 | |
8、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每个乡镇至少培育两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 未落实少一个扣1分 | |
9、每年报送普法信息4篇以上。 | 缺一篇扣1分 | |
法 律 援 助 工 作 (10分) | 1、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列入司法所年度工作计划;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栏。(乡镇、村要设立宣传栏或在法律宣传栏中体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要求有“如法网”网址);积极配合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工作。 | 每少一项扣1分。 |
2、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工作,有台账,有记录,按月及时报送到法律援助中心,全年报送咨询登记不得少于15篇 | 无台账、无记录的此项工作不得分,每少一篇扣1分,格式不符合要求、咨询答复无实质性内容的扣1分 | |
3、完善“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建设 | 每个乡镇的村(居)“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建成率达到100%,未达到的扣1分;志愿点要有名单(要求有姓名、性别、政治身份、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码、学历、联系方式等信息),无名单扣1分,信息不全扣0.5分。 | |
4、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按时、认真完成法律援助业务,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法律援助案件2件以上。每件援助案件必须向当事人发放“勤廉告知书” 和“廉政监督卡”,当事人必须在“勤廉告知书” 上签字并入档。 | 每年开展至少一次以上宣传、咨询活动,缺一次扣1分;未完成申请或局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的,每少1件或案件登记本无记录的扣2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法律援助案卷不计案件数量;未发放勤廉告知书每件扣3分,勤廉告知书不是当事人签字的扣2分。 | |
5、年内每所报送一篇以上有采纳价值或被县级以上各类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采纳的法律援助案件信息材料,及时报送工作计划与年终工作总结。 | 每缺一项扣1分,内容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 |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20分) | 1、日常报到。 | 通知、组织报到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报到记录不清,缺一例扣2分 |
2、做好入矫宣告、请销假、解矫等日常监管工作,工作台账记录清晰,加扣分的量化情况清楚,社区服刑人员签名规范并加印手摸。 | 缺一次入矫宣告扣1分,未留影像资料的每例扣1分;未按规定请销假的,出现一例扣1分;未及时办理解矫手续的每例扣2分;解矫时的工作档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报送县局,否则每例扣1分,导致档案丢失的扣5分;对违反监管规定不及时收集证据或证据不全面的出现一例扣1分;未制定监管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扣1分,出现脱管、漏管或重新犯罪的每起扣5分。 | |
3、工作档案填写要求准确规范、记录清晰、手续齐全、资料全面、保管完整,入解矫档案送达及时、质量过关。每个入矫对象必须发放“勤廉告知书” 和“廉政监督卡”,当事人必须在“勤廉告知书” 上签字并入档。 | 档案内容每少一项扣1分;思想汇报不能千篇一律,如不符合要求,出现一次扣1分,未加盖司法所公章及意见,少一次扣1分;矫正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解矫措施,不符合要求扣1分;对社区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定级处理不规范的,出现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发放廉政监督卡和勤廉告知书,每件扣2分;勤廉告知书不是当事人签字的扣2分。 | |
4、积极参加社会调查评估活动,及时完成社会调查评估任务。 | 不参加社会调查评估活动,缺一次扣1分;未如实完成交办的社会调查评估任务,每出现一次扣1分;社会调查案卷必须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报送县局,否则每项扣1分,案卷内容填写不全面不规范的每出现一次 1分,案卷制作不规范的一律退回,仍不改正的每项扣1分;造成案卷丢失或者其他影响的扣2分。 | |
5、及时报送社区矫正月报表、季报表工作。 | 报送不及时每出现一次扣1分,未报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 |
6、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管理和手机定位工作。 | 必须登记的内容未登记的,每项扣1分;必须在管理系统处理的内容未处理的,县矫正局发现的每项扣1分,市矫正局发现的每项扣2分,省矫正局发现的每项 3分;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服刑人员定位手机关机或空号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1分 | |
7、按时落实教育学习计划,社区服刑人员有学习笔记本并有学习记录。 | 未落实学习计划,出现一次扣1分;社区服刑人员少一次学习记录的扣1分,少一本笔记本扣1分 | |
8、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公益劳动,每月开展一次走访、排查活动,要求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 未组织劳动的缺一次扣1分,缺一项资料扣1分;每月每人走访一次,走访记录缺一次扣1分;每月排查结果缺一次扣1分 | |
安 置 帮 教 工 作 (10分) | 1、建立安置帮教信息库(单机版)。 | 未安装的扣1分 |
2、每月及时核实、衔接相关信息。每月7、8、9日为核实日,如核实日遇节假日,需提前完成上述工作。 | 出现考核日前未落实的,一条信息扣1分 | |
4、 每季度及时填报报表,每季度末20日至下季度初的8日为报送日。 | 未及时报送的每次扣1分 | |
4、每月10日前要及时将所有数据导出,并建立相关纸质台账。 | 未及时建立纸质台账的每次扣1分。 | |
5、辖区所的重点帮教对象每季度必须做一次家访并记录,且将记录报县帮扶中心。(2分) | 未做好家访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上报记录的每次扣1分。 | |
6、辖区范围内的服刑人员有未成年子女的应及时按照要求核实相关信息并做好补录工作、做好年度家访记录,同时上报一份到县帮扶中心。 | 未核实相关信息的扣0.3分;未做好补录工作的扣0.2分;未做家访并记录的扣0.5分,未及时记录上报的扣0.5分。 | |
7、每年应开展一次“情暖高墙,关爱孩子” 慰问活动,并报送相关资料。 | 未开展活动的扣2分、资料缺失的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