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衡东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年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19-04-26

  2019年衡东县“法润三湘” 

  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热心法律公益事业的志愿者积极参与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向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局2019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全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志愿者活动年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帮助群众预防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切实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感染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主题 

  “法润三湘·服务民生·与你同行”   

  三、组织领导 

  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旭峰 

  副组长:司法局班子成员 

  成  员:及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律援助中心,具体负责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指导。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向力钢兼任主任,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谭长安任联络员。 

  四、活动内容 

  依托司法行政职能,围绕工作大局,结合实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按照便民利民、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集中服务与及时就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能够更好覆盖城乡、广惠民生。 

  (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志愿者坐班日”活动。充实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力量,组织招募志愿者,以每月固定一天(如乡镇赶集日期间)坐班的形式,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指引及宣传推广、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等。 

  (二)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或志愿点“法律顾问接待日”活动。司法局组织招募志愿者协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实地开展联点对接,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或志愿点开展“法律顾问接待日”活动。为确保活动效果,县司法局将向上级部门申请组织调度志愿者深入贫困地区协助开展“法律顾问接待日”活动。 

      (三)开展“深化法律服务,助推精准脱贫”公共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县司法局将在47月期间,结合法律九进、民调活动等各类主题活动统筹安排开展,服务精准脱贫,组织志愿者进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需求调研、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就业辅导等,开展针对扶贫开发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向贫困人口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建议结合蓬源镇扶贫工作开展】 

  (四)开展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县司法局将在 

             810月期间),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留守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从中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群体为主开展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特殊群体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宣讲法律援助制度,推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上门协助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律援助需求调研、满意度调查等,打造形成针对特殊群体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品牌。【建议时间节点:扫黑除恶活动、6.26国际禁毒日、结合法制校长讲座活动或开学期间面向青少年、八一建军节面向军人军属、九九重阳节面向老年人等,农民工方面联系宣教股了解是否有针对农民工的宣传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组队阶段(31日至331日) 

  1.县司法局依据《关于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司发〔2015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实施方案,调整完善“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人员配备,明确责任领导和组成人员、职责分工(大队长由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兼任,根据工作实际设置办公室和相关志愿服务部)。 

  2.分级分类招募志愿者,并开展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全县志愿者队伍由县级大队和乡镇级分队组成,县级大队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招募组织,乡镇级分队由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招募组织,主要面向律师(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具有新闻宣传、心理咨询、手语翻译、司法鉴定等专业资格及知识的专业人士、政法单位退休干部以及其他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法律实务从业经历的人员,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组织招募志愿者,建立详实名册,合理搭配组建团队,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并以适当形式组织开展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省“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湘司发通〔201628号)】 

  3.制作志愿者服装和宣传用品等。为保证活动开展的效果,打响公共法律服务的品牌,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服务活动,县司法局将依据《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启用湖南省“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标识的通知》(湘司办发〔201543号)文件内容,制定一批服装及宣传产品,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传播公共法律服务理念,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和支持,进一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和社会知晓率。 

      (二)全面实施阶段(41日至1031日) 

  在进一步完善的各级志愿者队伍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的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活动机制,提高活动效果,可以适当形式公布志愿服务联系方式,便于提供长期服务。 

      (三)总结阶段(11月) 

  县司法局收集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对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表现突出者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履行“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职责,责任到人;加大保障力度,保证工作力量和必要的经费开支;注重沟通协调和工作统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守工作纪律。活动开展过程中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纪律规定,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把保障合法权益和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社会形象。 

  (三)确保活动实效。志愿者服务活动要依托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矫安帮等业务工作,组织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加强过程管理和服务,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做强做实公共法律服务,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县司法局将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作用,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浓厚氛围,打造“法润三湘”公共法律志愿服务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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