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来源:衡东县市监局洣水所      发布时间:2025-10-09

2025718日,我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衡东县水果熟了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桂味荔枝B。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桂味荔枝B;食用农产品;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5-06-20;经营者:湖南绿航恰果果农产品有限公司;购进日期:2025-06-20;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以mg/kg计); 实测值为0.18mg/kg标准值为0.1mg/kg。检测结果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20250620日进购了桂味荔枝B18kg,共258.30.。2025725日,当事人主动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由于已经全部销售,无法召回。

     三、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725日将《检验报告》(№:25FJ12574)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检测结果无异议。202584日执法人员向县局申请立案,申请获批准,于2025年85日调查终结。当事人经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含量超过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一章条第一节第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理(案件编号:湘东市监案处字〔2025〕233号):

1、没收违法所得134

2、罚款人民币4866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9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由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传并发布,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其他任何媒体个人未经允许,严禁断章取义、随意删减,提取转载该信息相关内容,我局将保留法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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