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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市监局I洣水所 发布时间:2025-08-20
2025年6月23日,我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衡东戴永红零食店新世纪大市场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芝麻酸枣(蜜饯)。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一)芝麻酸枣(蜜饯);类型:预包装食品;规格型号:260克/袋;抽样日期:2025-05-20;生产者:湖南松西子大农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04-30;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为0.0282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测结果不符合产品标签标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进购了20包,共计104元。2025年6月24日,当事人主动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年6月24日将《检验报告》(№:25FJ09761)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检测结果无异议。2025年7月2日执法人员向县局申请立案调查,申请获批准,于2025年7月9日调查终结。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芝麻酸枣(蜜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裁量基准(试行)》第11条,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理(案件编号:湘东市监案处字〔2025〕189号):
1、没收已扣押的不合格食品;
2、没收违法所得69元;
3、罚款人民币4931元。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由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传并发布,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其他任何媒体个人未经允许,严禁断章取义、随意删减,提取转载该信息相关内容,我局将保留法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