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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市监局食品流通股 发布时间:2025-08-18
2025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2025年5月22日,我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湖南璟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柚子皮蜜饯。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一)柚子皮蜜饯;抽样日期:2025-04-15;购进日期:2025-4-10;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以g/kg计);实测值为1.5g/kg(标准值为≤0.35g/kg)。检测结果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主动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由于已经全部销售,无法召回。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年4月15日将《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XBJ25430424568806880)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检测结果无异议。2025年5月23日执法人员向县局申请不予立案,申请获批准,于2025年5月23日调查终结。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经调查,该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履行了食品经营者进货验收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不知道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销售的食品没有对社会和人员造成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对该店免于行政处罚,不予立案。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由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传并发布,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其他任何媒体个人未经允许,严禁断章取义、随意删减,提取转载该信息相关内容,我局将保留法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