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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市监局食品流通股 发布时间:2025-07-31
2025年5月14日,我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衡东徐家百货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螺丝线椒。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一)螺丝线椒;类型:食用农产品;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5-04-09;经营者: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购进日期:2025-04-09;不合格项目:啶虫脒; 实测值为0.747mg/kg(标准值为≤0.2mg/kg)。检测结果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2025年4月9日进购了75kg,共425元。 2025年5月15日,当事人主动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由于已经全部销售,无法召回。
三、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年5月14日将《检验报告》(№:25FJ06370)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检测结果无异议。2025年5月16日执法人员向县局申请立案调查,申请获批准,于2025年5月22日调查终结。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螺丝线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裁量基准(试行)》第11条,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理(案件编号:湘东市监案处字〔2025〕194号):
1、没收违法所得22元。
2、罚款2978元,二项共计3000元。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2025年5月14日,我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湖南大东盛百货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沙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一)沙姜;类型:食用农产品;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5-04-09;经营者:凤鸣鲜蔬菜批发;购进日期:2025-04-03;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 实测值为铅(以Pb计)不合格,标准值≤0.2,检测结果0.287,单位mg/kg。检测结果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2025年4月3日进购了15kg,共195元。 2025年5月19日,当事人主动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由于已经全部销售,无法召回。
三、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年5月14日将《检验报告》(No:25FJ06362)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检测结果无异议。2025年5月20日执法人员向县局申请立案调查,申请获批准,于2025年5月26日调查终结。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沙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裁量基准(试行)》第11条,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理(案件编号:湘东市监案处字〔2025〕193号):
1、没收违法所得104.4元。
2、罚款1895.6元,二项共计2000元。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2025年5月14日,我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衡阳九炫商业有限公司金果购物广场衡东恒瑞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尖椒。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一)红尖椒;类型:食用农产品;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5-04-09;经营者:衡山县水和蔬菜批发部;购进日期:2025-04-05;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实测值为镉(以Cd计)不合格,标准值≤0.05,检测结果0.0774,单位mg/kg。检测结果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2025年4月5日进购了12kg红尖椒,共211.2元。 2025年5月16日,当事人主动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由于已经全部销售,无法召回。
三、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5年5月14日将《检验报告》(No:25FJ06385)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检测结果无异议。2025年5月16日执法人员向县局申请立案调查,申请获批准,于2025年5月20日调查终结。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红尖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裁量基准(试行)》第11条,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理(案件编号:湘东市监案处字〔2025〕192号):
1、没收违法所得31.2元。
2、罚款2968.8元,二项共计3000元。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由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传并发布,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其他任何媒体个人未经允许,严禁断章取义、随意删减,提取转载该信息相关内容,我局将保留法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