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来源:衡东县市监局新塘所      发布时间: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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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衡东县新塘周先生卤粉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卤粉碗。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一)卤粉碗;类型:消毒餐(饮)具;规格型号:/;抽样日期:2024-12-03;经营者:衡东县新塘周先生卤粉店;购进日期:2024-12-02;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实测值为检出/50cm²,标准值应为不得检出/50cm²。检测结果不符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经营的该批卤粉碗是自行消毒,现已全部使用,。

  三、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检测结果无异议。2025年1月6日执法人员向县局申请立案调查,申请获批准,于2025年2月11日调查终结。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的卤粉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理(案件编号:湘东市监案处字〔2025〕22号),给予衡东县新塘周先生卤粉店警告的决定。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由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传并发布,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其他任何媒体个人未经允许,严禁断章取义、随意删减,提取转载该信息相关内容,我局将保留法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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