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来源:衡东县市监局新塘所      发布时间: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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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我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衡东三樟农家故事土菜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芋。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一)名称:青椒;类型:食用农产品;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4-10-13;经营者:新塘市场颜龙辉;购进日期:2024-10-13;不合格项目:啶虫脒; 实测值为0.317mg/kg(标准值为≤0.2mg/kg)。检测结果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2024年10月13日进购了2kg,共20元。 2024年11月20日,当事人主动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由于已经全部销售,无法召回。

   三、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将《检验报告》(XBJ24430424568825524)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检测结果无异议。2024年11月13日执法人员向县局申请立案调查,申请获批准,于2025年1月2日调查终结。

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经调查,该店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履行了食品经营者进货验收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不知道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销售的食品没有对社会和人员造成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对该店免于行政处罚,不予立案。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由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传并发布,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其他任何媒体个人未经允许,严禁断章取义、随意删减,提取转载该信息相关内容,我局将保留法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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