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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市监局石湾所 发布时间:2025-01-08
(XBJ24430424568822189ZX)
2024年10月15日,我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衡东县三樟镇柴山洲完全小学)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薯粉丝。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一)红薯粉丝;类型:食用农产品;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4-09-05;经营者:衡山县三喜冷冻食品经营部;购进日期:2024-08-31;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为272mg/kg ,标准值应为≤200mg/kg。检测结果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该批红薯粉丝是2024年8月31日从衡山县三喜冷冻食品经营部购进了10公斤,现已全部使用,总价240元。当事人执行了进货检验义务,索取了供应商经营资质。
三、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4年10月15日将三份《检验报告》,编号依次为:(XBJ24430424568822189ZX)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检测结果无异议。2024年10月15日执法人员向县局申请立案调查,申请获批准,于2024年12月10日调查终结。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九条,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理(案件编号:湘东市监案不罚〔2025〕1号),给予衡东县三樟镇柴山洲完全小学不予处罚的处罚决定。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由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传并发布,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其他任何媒体个人未经允许,严禁断章取义、随意删减,提取转载该信息相关内容,我局将保留法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