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来源:衡东县市监局杨林所      发布时间:2021-12-03

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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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7日,我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衡东县家乐多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咸味花生米(坚果炒货食品)""胡萝卜""芹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一)咸味花生米(坚果炒货食品);类型: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规格型号: 200克/袋;抽样日期:2021-08-17;经营者:海宁市袁花龙联炒货厂;购进日期:2021-06-07;不合格项目:酸价;实测值为8.0mg/g ,标准值应为≤3mg/g。检测结果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名称:(二)胡萝卜;类型:食用农产品;规格型号: 散装;抽样日期:2021-08-17;经营者:仔毛批菜;购进日期:2021-08-14;不合格项目:铅; 实测值为0.28mg/kg(标准值为≤0.1mg/kg)。检测结果不符合 GB 2762-2017、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名称:(三)芹菜;类型:食用农产品;规格型号: 散装;抽样日期:2021-08-17;经营者:仔毛批菜;购进日期:2021-08-14;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实测值为0.35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测结果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该批咸味花生米是2021年6月7日从衡阳市石鼓区小兵食品商行进了10袋,现已全部售出,进价2元/袋,售价5元/袋,利润3元/袋,共赚了30元;胡萝卜是8月14日从攸县谭桥兴旺蔬菜批发部进了20斤,现已全部售出,进价1.38元/斤,售价2.28元/斤,利润0.9元/斤,共赚了18元;芹菜是8月14日从攸县谭桥兴旺蔬菜批发部进了5斤,现已全部售出,进价3元/斤,售价4.98元/斤,利润1.98元/斤,共赚了9.9元;总利润为57.9元。当事人执行了进货检验义务,索取了供应商经营资质。

  2021 年9月23日,当事人主动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 序,因涉案产品为进货很少,已全部销售未有产品召回。

   三、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1年9月23日将三份《检验报告》,编号依次为:(XC21430424568805795)(XC21430424568805803)(XC21430424568805816)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检测结果无异议。2021年10月8日执法人员向县局申请立案调查,申请获批准,于同年11月19日调查终结。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预包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款裁量基准第(一)项,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理(案件编号:湘东市监处字〔2021〕095号):

没收违法所得57.9元。

罚款5000元,二项共计5057.9元。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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