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首届衡东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告

来源:衡东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3-03-23

衡东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首届衡东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的

通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质量强县,全面提高我县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引导和激励全县企业或其他组织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领域质量水平,持续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衡东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23〕4号)的有关规定,我县将组织开展首届衡东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衡东县县长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获奖企业或组织每届不超过3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二、评审标准

衡东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依据 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衡东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

三、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企业或组织在本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同时符合《衡东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或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企业或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衡东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推荐部门应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组织概述。内容要求详见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字数不超过2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 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从领导、战略、顾客市场、资源、测量分析、过程管理、经营结果等7个方面入手,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2万字。

4、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经营资格证书、近3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近3年获得荣誉证书等。

以上申报材料中第1、2、3项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Word版);第4项需提供三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五、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1、申报。申报企业或组织应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衡东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如有必要,证实性材料需提供原件以备核实。

2、资格审查。评审办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3、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受理申报的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确定进入现场评审企业名单,对入围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分别按照材料得分占比30%、现场得分占比70%,综合计算该企业或组织的综合得分,提出拟获奖企业候选名单。

4、审定、公示。衡东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获奖候选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示。综合社会反馈意见,确定2023年度衡东县县长质量奖拟获奖名单,上报县政府审批。

5、批准、通告。经县长审定同意后,印发衡东县县长质量奖表彰通报,向社会发布公告。提请县政府对获奖企业或组织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县长质量奖证书及奖金。

六、联系方式

衡东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12室)。

联系人:赵玲  电话:15347341889

邮  箱:313716052@qq.com


  附件:衡东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



   衡东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2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