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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特种设备监察股 发布时间:2023-02-27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月通报
(2023年第1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特种设备专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各单位按照“五全一常态”、“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要求,落实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现结合今年1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就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1月9日,衡东县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暨开展全县“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部署会在县政府召开,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均到场参会。会议总结了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对即将开展“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做了安排和部署。同时,针对前期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了交办,要求各相关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大部分使用单位能够积极主动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使用经检验合格并办理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但仍有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有的企业在用特种设备没有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影响我县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如湖南恒博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凯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阳福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32台电梯,湖南朝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杰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5台叉车;有的使用单位不按时报检,导致设备超期未检,影响我县特种设备定检率且存在安全隐患,如外滩壹号4台电梯;有的企业存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如衡东县同兴燃气有限公司。
三、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目前我县所有在用特种设备运行较为平稳,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县市监局联合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春节期间专项整治等工作,对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充装单位等重点设备使用频率高、人员密集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单位21家,检查特种设备30台(部),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整治安全隐患2个。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希望各成员单位发挥应有作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