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局颁发首批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0-17

5 17 ,在湖南省工商局注册服务大厅,新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湖南菁致农业综合开发园、长沙瑞途投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代表,从省工商局寇勇副局长手中领取了营业执照。这标志着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又增添了新的类型,增强了新的活力。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外商投资的一种新形式,与传统的外商投资企业相比,在投资便利化方面具有两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放宽了准入条件。放开了境内自然人投资外资企业的限制,有利于推进全民创业,以前的三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层面上只允许是经济组织,境内自然人是不能直接和外资共同投资设立企业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为境内自然人投资外资企业提供了准入平台;二是简化了登记程序。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不需要商务部门的审批,由工商部门直接登记,投资者可直接向具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投资者认缴和实缴的出资,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也不需要评估机构评估,由全体合伙人之间协商一致认可即可。

允许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我国在对外开放新的形势下,吸收外商投资的一种新的方式,对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着重要意义。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67号)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7号)于 201031开始实施,这是近年来我国出台的又一部关于外商投资的重要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省工商局制订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宣传和登记管理工作。通过工商红盾网站和其他媒体加强宣传,结合我省的农业资源优势引导投资者开发特色农业,结合人力资源优势引导投资者发展服务外包,结合政策支持措施引导投资者投入两型社会建设,对具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进行重点宣传和悉心指导,取得了初步成效。

连同长沙市工商局登记的1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湖南累计登记了3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据悉,截至今年3月底至,全国共计登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34户,主要集中在浙江、广东、上海等沿海发达地区。湖南的发展数量,目前在全国排名进入前十位,在中部六省排名第一,经营范围也涉及农业开发、股权投资和节能环保技术研究开发等领域。

在现场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省工商局李沐副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李沐副局长表示,全省工商部门将结合推进全民创业,充分发挥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准入程序的比较优势,积极引导拥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通过合伙方式来湖南投资,进一步丰富利用外资方式,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为湖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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