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计量监督?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为切实搞好计量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
量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置计量监督员。计量监督员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
部门制定。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
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执行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
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这里
所说的“国家计量基准器具”,简称国家计量基准,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
经国家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所谓“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器具”,简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则是指经过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
在社会上开展计量检定,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器具。为社会提
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
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里所说的计量检定,是指评定计量器具的
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检定,是统一量值、确保计量器具
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是进行量值传递或量值溯源的重要环节,是为工农业生产、
科研和人民生活提供计量保证的重要条件,也是对全国测量实行国家监督的一种手
段。它是计量部门的一项最基本的任务。
上面所谈的,是对计量的国家监督,计量监督还包括社会监督,即消费者组织
──消费者协会,其它社会团体对计量所实施的监督。这种监督主要是随时发现计
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制止用计量舞弊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督促和配合
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