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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21
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东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人员的基本文明行为和提高其综合文明素质为着力点,努力打造规范守信的食品药品经营市场环境,为我县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打造规范守信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环境为目标,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建立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积极推行“道德文明讲堂”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小餐饮整治和文明餐桌行动。
(一)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受理和审批,严格执行相应的审批检验验收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审批机制。加强审批后续监管,规范药店经营行为。对无证经营药品的,予以依法取缔。
(二)重点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动员,周密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以小餐饮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县城区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餐饮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率达到100%、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台账建立率100%,餐饮单位无经营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各种卫生防护设施齐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三)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巩固2012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方案和考评标准,在县城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和评定结果公示制度,促进经营者不断加强自我管理,为消费者的餐饮消费选择提供导向作用。
(四)以创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围绕“文明用餐、以俭养德”主题,深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把“文明餐桌行动”与餐饮企业信用等级挂钩,纳入餐饮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餐饮经营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组织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倡导安全、文明的用餐文化,营造“文明餐桌、从我做起”的氛围,反对铺张浪费、陋习消费,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良好社会风气,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五)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畅通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等媒体以及我局印制的各种宣传资料中公开举报电话。坚持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事项,尽快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处理并予以答复。对实名举报的,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
(六)积极推行“道德文明讲堂”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文明素质为目标,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行“道德文明讲堂”建设。利用月度工作调度会、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班等平台,以局机关干部职工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职工为主要对象,开设“道德文明讲堂”,教育干部职工争做践行公民道德文明建设标兵,引导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自觉提升服务水平和道德文明素质。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创建范围,努力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一是利用局机关月度工作调度会、食品药品安全培训班等平台,组织学习《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标准》等,开展“道德文明讲堂”,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和县委、县政府的创建政策等。二是借“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平台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之机,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业广泛宣传。三是在局机关的文化长廊设置宣传专栏,同时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出“创文”宣传标语。
(二)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对照测评标准,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分析评估现状,找准不足,细化责任,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三)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对照《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标准》,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重点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把创建活动推向高潮。
(四)定期督查,责任追究。局机关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专项督查督办,原则上每个月进行一次督查,开展一次讲评,组织一次通报。实行创建工作与评先评优挂钩,对创建工作力度大、动作快、效果好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对应付了事、工作滞后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进行公开批评,责令限期改进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尹胜生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分管领导颜跃进具体抓,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餐饮安全监管股,由单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创建办要切实加强对全局创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股室要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测评细则,将创建任务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做到各负其责,责权统一。
(二)落实工作经费。要确保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为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
(三)严格考核奖惩。局创建办按照“月督查、季考核、年评比”的办法,采取资料审核、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全方位检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创建资料收集报送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城市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创建文明县城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推动力,还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因此,全局干部职工要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岗位实际,扎实做好“创文”各项工作。
(二)分组实施,突出重点。各股室(队)、各执法组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情况,按照分组分片、包干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创文”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小餐饮整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文明餐桌行动及整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工作,全面完成我局承担的创建指标任务。
(三)按时总结,落实整改。各股室(队)、各执法组每月要开展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