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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6-06-12
2016年度衡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计划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和衡东县实际,特编制《2016年度县质监局计划执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计划执法,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地方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安全管理到位、应急管理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一)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题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二)上下衔接、全面覆盖。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列为计划执法对象的,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列入计划执法对象,但也要加强日常监管。同时,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三)属地监管、突出重点。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上级对下级对计划执法对象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必要时,也可将由下级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纳入本机的执法计划。
(四)科学统筹、积极作为。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位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三、工作内容及和工作分工
(一)工作内容
县市监局行政计划执法工作内容:针对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大型娱乐设施的使用、经营安装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工作分工
由衡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经营行为、安装过程进行监管,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可调配稽查队人员力量参加督查、督办案件。
四、计划实施
县市监局负有行政检查职责任务的监管股室要根据《2016年度衡东县市监局行政监察计划》、各自监管力量和工作任务,以及监管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由上月25日前制定下月分月行政检查计划,并经分管负责人和局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保障行政执法计划顺利实施。分管负责人对各股月度行政检查计划严格把关,未经批准的不得执法;要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认真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确保行政监察必要的检验与检测、车辆装备及其工作经费的落实。
(二)强化责任,建立权责一致责任制度。对局列入行政检查的对象,安全监察人员应认真履行检查责任,凡发现对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要依法追究监督检查人员责任。
(三)严格考核,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将行政执法的行政检查、暗访抽查和行政执法情况纳入对股室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重要内容,作为对股室、安全监察人员年度工作考核与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安全监察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必须恪守下列要求:
(一)对行政检查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按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整改复查,不得将复查责任移交下级。
(二)安全监察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经分管负责人审批后制作《案件移送书》,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登记备查。
(三)严格遵守国家总局“九条纪律”和省局“七条禁令”,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检查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始终做到行政检查与教育相结合,努力维护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低位和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