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年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1

关于表彰2015年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

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5年全县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报告数量和质量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去年各单位完成情况,经综合评定,决定对衡东县人民医院、衡东县中医院、衡东县第三人民医院3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不断提高我县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水平,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作出新的贡献。

 

  衡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衡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O 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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