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4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县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为认真做好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制定本迎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通过执法检查迎检工作,进一步促进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衡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苏金平任组长,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汪自强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局领导向亚辉、颜跃进、周建军、罗继平任副组长,罗鹏飞、刘斌芳、卢忠德、汪一专、单雄、刘澄毅、文峰、彭庆国、胡英姿、聂明辉、董建平、单晓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法规股,刘斌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县局办公室密切配合。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法新修订内容和重要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最严格监管制度的工作情况。包括统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加强特殊食品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实施重大案件稽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情况,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风险评估、加快标准制订、修订和整合情况,食品进出口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情况,强化经费保障情况等。

(二)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情况。包括对食品生产、流通领域以及餐饮消费等的整治情况;对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使用“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情况;对制售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工厂”的取缔处罚情况;对校园及其周边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整治情况;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和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食品十小店”的整治情况等。

(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情况。包括有奖举报、责任保险、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行业自律情况等。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追溯体系建设、召回制度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中旬)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法规股 办公室

2、在县食安委成员单位会议上部署省人大执法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

3、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与任务。

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食安股

4、主动征询县人大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法规股 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 (4月中旬-5月)

1、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所、相关股室报送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材料,收集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资料、数据。

2、各所、有关股室开展自查自纠,形成文字材料于 430日前 报送法规股、办公室,并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限期整改。

(1)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最严格监管制度的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法规股、食安股、各所。

(2)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情况。

责任单位:食安股、稽查队及各所。

(3)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情况。

责任单位:食安股、“12331”投诉举报中心、各所。

(4)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食安股、各所。

(5)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和规章的建设情况。

责任单位:法规股。

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按照本系统工作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形成我县“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自查汇报材料。

责任单位:法规科 办公室

(三)迎接检查阶段(4-7月)

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来衡东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

(1)收集县直相关部门的法律实施情况材料,代拟县政府向执法检查组汇报的汇报材料。

责任单位:法规股 办公室

(2)配合县人大做好省人大执法检查组的行程安排。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股、食安股

(3)迎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

责任单位:县局各相关股室、各所

(四)整改提高阶段(7-12月)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及县人大、县政府的要求,落实整改。

责任单位:县局各相关股室、各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执法检查作为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动力,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认真做好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该项工作,确定专门机构牵头,安排专人负责,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确保执法检查迎检工作顺利进行。

(二)从严要求,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执法检查自查自纠及迎检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跟进衔接,做好充分准备,时刻保持迎检状态,以扎实的工作和崭新的面貌迎接执法检查。

(三)积极作为,主动接受监督。执法检查组将围绕前述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检查工作。相关单位要对照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要求,主动积极作为,开展摸排工作,并对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矛盾,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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