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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10
表28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
地址(住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违法事实:
相关证据: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项)的规定:违反《 》 条、 款、 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
依据《 》 条、 款、 项的规定。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
2.
3.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 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 章)
年 月 日
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