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工商所接到消费者黄女士投诉,称其在某电器专卖店举办的一次促销活动中,购买了一个标注着“特价处理”的价值115元的正山牌电饭煲,不料十天不到,电饭煲就无法正常使用了。商家以“特价商品不予更换”为借口拒绝了黄女士的退换要求。无奈下,黄女士只好向丰台工商所投诉。丰台工商所工作人员通过调解,经营者最终向消费者退还了115元货款。
在此,丰台工商所提醒广大消费者:临近春节,部分商家打着“清仓大减价”“降价打折”“清货大甩卖”的口号进行商品促销,却暗藏消费陷阱,消费者在购物时应谨慎对待,认真区分,尽量做到以下几点以回避购物风险:一是一定要索取商品的发票或购物赁证。二是要认真检查产品的质量,防止买到劣质商品。三是应货比三家,看商品的价格是否标高,是否存在明降暗升,欺骗消费者。四是应留心观察一下经营者的店铺是否已转让或有结业的打算,避免日后买到的商品因质量问题寻找不到经营者而维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