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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来源: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01
各参保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2019]2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衡东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年度我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用"免申即享"方式返还,即只要符合返还条件的单位(除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外),不需申请,即可享受。
2、有历史欠费的单位,须缴清历史欠费才能享受。需补缴欠费的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到县政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1号窗口办理。
3、凡单位银行账户缺失或已变更的,请于6月15日前携带开户许可证到县政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1号窗口完善(变更)银行账户信息。
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