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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14
关于开展2021年度衡东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2019]23号)、《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度衡东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度我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用免申即享方式返还,即只要符合返还条件的单位(除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外),不需申请,即可享受;
2、有历史欠费的单位,须缴清历史欠费才能享受。需补缴欠费的单位,请于9月24日前到县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3、凡单位银行账户缺失或已变更的,请于9月24日前携带开户许可证到就业服务中心完善(变更)银行账户信息。
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