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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衡东县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公告
广大高校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12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工作机制,提供持续高效的精准服务,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毕业生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现就衡东县2020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此次登记的人员是指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在我县求职的应、往届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未满一年(毕业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往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超过一年但未满两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近期,县就业服务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实名登记工作,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到县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实名制登记。
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实名登记入库后,县就业服务中心将按毕业生本人就业意愿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望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家长,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实名制登记工作。
一、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人事案托管期限
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可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
二、档案寄存事项
1.凡户籍属衡东县的高校毕业生学校要求出具调档函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至衡东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非本人来办理业务的,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双方签字盖手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学生可将我中心地址告知所在院校,由学校通过机要或邮政EMS快递方式转寄。
2.学生档案是否到达,请关注微信"衡东微就业"公众号,在"人社服务-档案查询"项目查询,或者登录查询,查询到本人档案信息后请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及信息备案。
3.具体通信方式:
收件人:衡东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收件地址:衡东县洣水镇延安路人社局A206室(邮政编码:421400)
联系电话:0734-5226941
三、就业扶持政策
1、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其个人实际缴费的4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就业见习补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于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时间为3—12个月,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四、线上线下失业登记途径:
(一)线上办理:
1\劳动者可网上登录衡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点击湖南省失业登记入口----点击注册登录----点击失业登记----点击在线办理----填写居民就业失业信息----提交审核。
关注微信"衡东人社公众号",通过衡东人社公众号----点击办事指南----点击失业登记入口----点击注册登录----点击失业登记----点击在线办理----填写居民就业失业信息----提交审核;
3、关注微信"衡东微就业公众号",通过衡东微就业----点击人社服务----点击就业失业登记入口----点击注册登录----点击失业登记----点击在线办理----填写居民就业失业信息----提交审核。
(二)线下办理,劳动者到常住地或户籍地劳动保障服务站填写申请表申请登记即可。
就业服务咨询热线:0734-5234819 0734-5222317
档案托管业务咨询:0734-5226941
求职热线:0734-5232368
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