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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1
某服饰公司非法使用童工案
根据省、市文件的安排部署,我队于近日对全县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了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在对某服饰公司进行劳动用工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非法使用童工李某从事生产性劳动。经调查和审理,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我局依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理(处罚)。
通过该案件,反映出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规范。
衡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