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退捕渔民就业服务政策清单

来源: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23

衡东县退捕渔民就业服务政策清单


1失业登记:劳动年龄(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内的退捕渔民,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可以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途径有四条:1、本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乡镇劳动保障站申请登记;2、通过衡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的湖南省失业登记入口进行登记;3、关注微信"衡东人社公众号",通过衡东人社公众号_办事指南_失业登记入口进行登记;4、关注微信"衡东微就业公众号",通过衡东微就业_人社服务_就业失业登记入口进行登记。

2、"311"服务:免费为登记失业的退捕渔民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岗位推荐信息,免费为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工作。

3、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针对退捕渔民开展职业指导、专场招聘、创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退捕渔民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规定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基本服务成果。

4、职业培训:对登记失业的退捕渔民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期间对其中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给企业),最长不超过6个月。

5、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6、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可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7、创业培训补贴:对登记失业的有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8、首次创业补贴:对登记失业的退捕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9、社会保险补贴: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退捕渔民按照"一人一策"提供就业帮扶,对零就业家庭退捕渔民实施重点援助,保持动态清零。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10、公益性岗位安置:对符合条件的特困退捕渔民,新增及腾退的公益性岗位给予优先安置。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含公益性岗位安置单位),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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