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5

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525日)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根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安排,我局对照牵头负责的3项改革工作任务,结合人社部门自身职能,切合深化改革实际,积极作为,现将改革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井然有序

    201412月底,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我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县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中心进行了整合,实现了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合并,明晰了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体制,改变了多头管理的局面。“两个市场”整合之后,我县人才服务内在活力进一步激发,开展了县域范围民营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清理、人才市场诚信服务体系建设等一系列人才服务领域的规范工作,并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来衡进行档案托管的服务对象实行免费服务,不收取档案托管费用,及时高效的办理转正定级、职称晋升等人事代理服务。通过以上的举措,优化了人社部门在人力资源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并对经营性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了规范和指导,逐步形成了功能健全、政企分开、各司其责的人才服务体系。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蓄势待发

    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明确指出自 2014101起统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因省政府具体的实施办法暂未出台,我县该项工作一直处在改革准备工作阶段,待省市政策出台后着手实施,当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全力开展养老保险数据清理工作。我县由于历年参保情况复杂,为应对改革需提前进行数据清理,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了核实,对职工缴费的个人账户进行清理,切实清算好每一位参保人员(含已退休人员)历年来个人的缴费基数、缴费金额以及记息额。二是适当调整改革过渡期的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对新单位要求参保、参保人员接续转移,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继承、参保个人补缴等业务一律暂停办理。对退休金委托发放的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缴拨结算原则上暂停办理。未雨绸缪,确保改革之后新老政策的延续性。

    三、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权责分明

    我县自2012年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来,已经实现了全县养老保险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分别涵盖了不同的参保群体,实现不同社会养老保险之间的顺利衔接,既是适应当前人员身份流动频繁的现实需要,也是人社部门自身服务水平提高的内在需求。目前,我县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已比较顺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接手续便民高效,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既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居民签订劳动合同后也可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险种的衔接均有具体实施办法,程序公开、权责明晰。

    综上所述,我局在落实全县深化改革任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县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职责范围内优化服务,勇于创新,积极改革,全面完成县委安排的各项深化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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