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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工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13
近日,县人社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对县内所有民营和部分公立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按照事前不通知,随机抽取的要求,依据查严、查实、查细的原则对全县19家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其中抽查公立医院7家,民营医院12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药品串换;二是入院指征把关不严;三是随病历保存的结算单没有病人签字和联系方式;四是五保户住院比例超高;五是医院内部设置不规范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关于印发<衡东县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处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东人社发[2017]59号)及医保协议相关规定,对违规的协议医疗机构作出点名通报批评、违规拒付和给予违规金额3倍的处罚等处理。
职工医保中心 向玲芬 单志文供稿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