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具有衡东县户籍、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二、补助标准:
按照省外400元,市外200元,县外100元的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转移就业交通补助。
三、申报资料:
1、外出务工车票;
2、就业单位开具就业凭据(如劳动合同书);
3、扶贫手册和扶贫手册信息卡复印件;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一卡通银行卡(存折)复印件(户主账号);
6、填报《衡东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表》
四、申报审批说明:
由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负责收集和审核本乡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资料,汇总后上报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审批。
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 吴剑峰
2018年6月6日
附表:《衡东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表》
附表:
衡东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表
填表时间:
申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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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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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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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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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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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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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地点及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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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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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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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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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劳动保障站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乡镇扶贫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县人社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乡镇劳动保障站经办人: 乡镇扶贫部门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