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人社局 > 法规文件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6-2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新制度待遇计发工作已逐步展开
根据湘人社发【2016】52号文件规定,2014年10月1日后达到国家和我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和退休条件、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采取新制度待遇计发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截至目前符合新制度待遇计发条件的退休人员共计146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已于近期开始采取先小范围计发再逐步全面计发的方式,稳步有序推进新制度待遇计发工作的开展。
机关事业社保所 胡蓉、丁凌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