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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社会事业促进股 发布时间:2024-03-29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6次(18届58次)常务会议明确的"足额保障、增加投入"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提出2948万元经费方案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知生、副县长尹乙鸣于3月26日晚上召开了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统筹会议,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充分论证,提出经费建议方案:
一、经费安排2843万元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757万元
1、村级保洁经费923万元
2、 乡镇保洁经费516万元
其中:2024年安排乡镇经费330万元;7个易地扶贫安置点卫生经费14万元;历年未拨付镇村经费172万元。
3、 乡镇垃圾清运实施市场化运作推进奖补233万元
4、 先进镇、村奖励资金 81万元
(二)、美丽乡村建设1086万元
1、 旅发线路六小园打造200万元
2、 旅发线路墙体文化氛围打造104万元
3、 农村"空心房"整治120万元
4、 市"百千工程"精品村1个300万元
5、 市"百千工程"美丽村、县示范村创建320万元
在全县选定一批村,实行以奖代补。
6、 中央预算内项目污水收集站运行等46万元按2万元/村安排处置站运行维护经费(12万元);每个 处置站2万元(28万元),生态塘每个1万元(6万元)安排到村,总体包干处理。
二、资金来源2843万元
按照历年的标准和资金来源和上级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兼顾、总额不突破的原则,分四块予以保障。
(一)人社就业专项资金安排923万元保障村级保洁、清运。按照2017年确定的乡镇人口基数,按13元/人的标准,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人,由乡镇、村申报,人社局核定,财政打卡按季度发放;
(二)居民自建房合法合规性处置资金安排120万元保障农村"空心房"整治,按照县政府2023年常务会确定的标准和资金来源,保障拆除农村"空心房"治房工作需要;
(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整合1200元保障乡镇主干道、城镇、市场保洁转运、垃圾中转站维护等,易地扶贫安置点,市场运作奖补,先进镇村奖励,美丽村、示范创建,中央预算内项目污水收集站运行经费等;
(四)乡村振兴"百千工程"、省综改奖补600万元保障市"百千工程"精品村,旅发线路六小园打造、旅发线路墙体文化氛围打造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2 0 2 4 年 3 月 2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