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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2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28号)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粮油作物提单产等三农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县乡两级在编在岗60名左右农技人员(种植业)知识更新培训;组织33名农技骨干参加省、市脱产业务培训;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26户,遴选技术指导员44名;制定发布5项农业主推技术规程,建设4个绿色高效种植技术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新建1-2所农民田间示范学校。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公益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示范主体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6%以上,公共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支撑粮油作物提单产。围绕全县粮油生产任务及大面积单产提升制约因素,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集成组装试验示范,形成我县"稻-稻-油""稻-再-油""稻-稻-肥"等绿色高效种植技术解决方案。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农业防灾减灾、农业生产信息化应用等技术服务;大力开展农民田间学校培训、示范基地现场观摩等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带动作用,落实粮油作物稳面积提单产任务。
(二)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一是稳定壮大队伍。按时完成2024届农技特岗毕业生实习培训、就业安置和2024级农技特岗生定向培养招录工作;招聘一批农技推广事业单位(县级)专业技术人员,壮大农技推广队伍。二是强化岗位技能培训。组织在编在岗农技人员集中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其中县级(60名左右)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等知识更新培训;遴选农技推广骨干(33人次)参加省、市异地脱产业务培训。三是支持学历提升。按照"高起专""专升本"愿读尽读、"农业硕士"择优推荐的原则,支持县乡(种植业)农技员学历提升。
(三)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入户到田。一是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早专晚优""稻再油""稻油轮作"等技术模式配套水稻、油菜优良品种对比筛选试验,遴选出主导品种;成立专家团队,制定、完善5项左右主推技术规程。二是规范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制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考核办法;拟在白连谭家桥村(稻再油)、荣桓镇南湾村(稻油轮作)、石湾镇佳步村(大豆玉米套种)蓬源镇云集村(稻鸭共养)建设4个面积适度、相对稳定的示范基地,统一树立"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示牌,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三是精心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聚集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县级审核方式,培育126户粮油作物生产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四是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在县乡两级农技专业技术人员中,根据《技术指导员、示范主体遴选与考核方案》(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3),遴选技术指导员44名。每名技术指导员联系3户示范主体,采用办"示范田"等形式,开展农技服务;及时总结经验,推介一批示范主体绿色生产大面积单产提升典型,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入户到田,力争全县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6%以上。
(四)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大力推广普及中国农技推广APP,拓宽应用平台的覆盖面和提高使用率。支持农技人员在线开展技术问答、上传农情日志、报送工作动态,为农民技术员进行问题解答,技术普及等服务。利用"互联网+"制作农业微视频等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普及农业新技术,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经费使用
2024年项目经费94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对项目经费支出要求,主要用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30%)、农业科技示范补助(35%)、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35%)等三个方面。结合我县实际,项目经费安排如下:
(一)技术推广服务补助(23.8万元)
1、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服务补助8.8万元(44人*0.2万元/人)。
2、农技推广信息化应用、绩效考核奖励9.0万元。
3、技术资料印刷、示范标牌制作等6.0万元。
(二)农业科技示范补助(33.6万元)
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4个)16万元。
2、示范主体物化补贴12.6万元(126户*0.1万元/户)。
3、农民田间示范学校建设5万元。
(三)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36.6万元)
1、农技人员省市县技能培训、学历提升23.0万元。
2、农民田间学校、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训8.6万元。
3、农技微视频制作5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局科教股、种植业管理股负责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分管领导、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技推广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有序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二是成立专家组。由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任组长,县农技中心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成员为组员,负责制定主推技术规程和试验示范技术方案;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农民田间学校培训等工作。
(二)严格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明确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绩效考核。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做好项目资料管理上报工作,撰写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做好宣传总结。通过典型介绍、会议交流、媒体报道等方式,推介成功的经验做法,树立衡东农技推广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形象。
附件1:衡东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员名单
附件2:衡东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员考核指标体系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0日
附件1
衡东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技术指导员名单
乡镇 | 技术指导员 | |
人数 | 名单 | |
南湾乡 | 2 | 颜玉国 文 超 |
草市镇 | 2 | 丁建设 阳 俊 |
大浦镇 | 3 | 何志明 尹建平 赵再鸣 |
高湖镇 | 2 | 田 靖 周沙泉 |
蓬源镇 | 3 | 李建忠 曹 勇 阳洪平 |
荣桓镇 | 2 | 邓峥嵘 向正华 |
石滩乡 | 2 | 李主亮 周国飞 |
杨林镇 | 2 | 孔金光 谢艳军 |
杨桥镇 | 2 | 刘运中 刘 林 |
白莲镇 | 2 | 单文芳 陈 实 |
甘溪镇 | 2 | 屈中民 胡宏彬 |
洣水镇 | 4 | 陈庆华 肖文华 王湘辉 刘 然 |
三樟镇 | 3 | 刘 洁 谭振中 阳洪伟 |
石湾镇 | 3 | 秦长华 谭艳春 刘 兴 |
吴集镇 | 3 | 叶铁军 黄 奇 康颖彪 袁素娟 |
霞流镇 | 4 | 喻凌治 段红秀 谭振华 赵建湘 |
新塘镇 | 2 | 周桂林 罗文献 |
合计 | 44 | - |
附件2:
衡东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技术指导员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 | 分值(分) | 二级 指标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示范主体培育 | 25 | 示范主体遴选 | 8 | ①按计划培育示范主体4分,每少1户扣2分。②指导示范主体正确注册、使用APP 4分,每少1户扣2分。 |
技术 指导 | 8 | 对示范主体开展主推技术等上门技术指导6分,发放技术资料1分、补贴物资1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 ||
服务 成效 | 9 | ①每户示范主体采用主推技术1项以上3分,每少1户扣1分。②示范主体使用APP报送日志、农情信息等6分,综合平台统计结果打分。 | ||
农业技术推广 | 25 | 示范基地建设 | 10 | ①主持、参与县乡两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5分,未参与不得分;②基地示范展示效果5分,综合考虑实施情况打分。 |
主推技术推广 | 10 | ①负责指导乡镇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不低于95% 7分,每低1个百分点 扣0.5分,扣完为止;②总结、上报单产提升、节本增收等典型材料3分,没有不得分。 | ||
技术培训指导 | 5 | ①指导服务时间全年不少于5次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10户以上3分,每少1户 扣0.5分,扣完为止;②主持、参与农民田间学校等10人次以上培训2分,没有不得分。 | ||
农技推广信息化应用 | 25 | 中国农技推广APP | 15 | ①注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2分。②全年登录农技推广APP100次以上5分,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③APP平均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不少于2条8分,每少条扣0.5分,扣完为止。 |
材料 报送 | 10 | ①及时报送相关材料5分,每少1次扣1分;②按要求报送工作动态等5分,每篇1分,累计不超5分。 | ||
能力提升 | 5 | 培训 学习 | 4 | ①参加省、市、县集中培训,每次2分,最多得4分。 |
继续 教育 | 1 | ①完成年度专业继续教育课程学习1分,未完成不得分。 | ||
综合考评 | 20 | 整体 工作 | 15 | 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由领导小组综合评估打分。 |
遵纪 守法 | 5 | 没受党纪政纪处分、没有投诉事件(核查不属实的除外)得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