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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与信息化股 发布时间:2021-08-09
为推进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就衡东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依托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实施主体"),优先支持在田头市场、乡镇产地市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
二、实施范围。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符合条件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
三、补助标准。实行总造价和单个主体"双限"比例,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且单个主体补贴规模不高于100万元。
四、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建设内容为预冷库、高温库、低温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25。过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衡东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股办公室
(三)申报资料: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证明材料。
咨询、投诉电话:0734-5222444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