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政策办事指南

来源: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8-16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奖补

——百企培育工程

办事指南


一、申报程序:企业申报→县级申报→市州推荐→省级遴选产生

二、服务对象: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业企业

三、受理条件:列入"千企兴村"或已认定为省级示范联合体、具备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2000万已经入规或新增入规企业

四、受理时限:根据年报申报通知申报

五、申请材料清单:

1、百企培育中"千企兴村"需提供申报帮扶村的材料、"省级示范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证明材料、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凭证、"小升规"提供财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并要有农业农村部门和统计部门盖章确认;

2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资质证明材料;

4、企业向县级(含)以上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5、开户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6、县级(含)以上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无农产品质量安全或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生态环保证明;

7、企业竞争力材料(包括两品一标认证、高新技术认证、产品商标及技术发明专利、区域公共牌认证等);

8、无涉黑涉恶、大棚房的证明材料。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办事指南


一、申报程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县市区初审汇总→市州审核上报→省级部门审定

二、服务对象: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含林业类经营主体)

三、受理条件:以单位或法人代表(家庭农农场主)及种养大户的名义在省内商业银行或银报监会批准从事支农融资业务取得的贷款,贷款资金用于贷款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包括: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购买饲料、种苗、化肥、农药等农资;农业生产设备(含畜禽舍、机库棚等)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装备设施建设。购买农机具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贷款资金不再贴息范围内

四、受理时限:此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县级申报日期为每年4月份

五、申请材料清单:

1、符合条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登录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或湖湘农事app,进行贴息资料申报;

2、贷款贴息申请表;

3、申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信用承诺书;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借款合同、加盖银行印章贷款到账凭证和利息结算凭证;

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银行核实表;

6、贷款查询授权书;

7、贷款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信用报告;

8、贷款用途有效证明材料。
















标杆龙头企业奖补

办事指南


一、申报程序:企业申报→县级申报→市州推荐→省级遴选产生

二、服务对象: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受理条件:两年营业收入2亿元,利润总额500万元以上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受理时限:根据年报申报通知申报

五、申请材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2、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资质证明材料;

3、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

4、县级(含)以上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无农产品质量安全或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生态环保证明;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企业竞争性材料;

7、企业信用报告或开户行资信证明。




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园支持政策

办事指南


一、申报程序:企业申报→县级核查→市州推荐→省级评审

二、服务对象:从事衡东县特色优势产业"一县一特"三樟黄贡椒或衡阳市特色优势产业"三黄两茶"(两茶是指茶叶、茶油,三黄是指黄花菜、湘黄鸡、黄贡椒)的市场主体。

三、受理条件:1.创建主体实力较强。2.实行标准化生产。3.产业布局集中融合。4.资源要素集约高效。5运行管理规范有序。5.建设任务明确具体。6.已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已创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聚集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不得申报。7.已创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的市场主体、同一建设地点不能重复申报。8.无涉及"大棚房"整改未到位问题、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话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

四、受理时限:根据年报申报通知申报

五、申请材料清单:

1相关文件:申报主体向县级申请报告,县级推荐文件、评审核查意见表,市级推荐文件、评审核查意见表。

2基本情况:创建主体情况、产业园基本情况、产业园建设情况、产业园生产经营情况。

3基础条件:主导产业特色突出、产业布局集中融合、资源要素集约高效、运行管理规范有序、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

4建设重点:产业园三年发展规划、今后一年建设投资计划。

5相关佐证证明材料。



省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通知+湘农联〔2022〕33号

计划财务处 湘农联〔20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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