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农业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7

衡东县农业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树立农技干部良好形象,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实行上班签到制,不得迟到或早退。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或替人代签,一经发现,对代签和被代签者视同未签到。局下属各队、站、所的签到册每天派专人送局办公室保存。

二、严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等,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空岗缺岗,如需要外出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本单位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手机畅通。

三、严格履行职责。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周到服务,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坚决杜绝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

四、履行请销假制度。因公到县外开会、出差的,需报告分管领导和局长,并报办公室备案。因事因病请假的,由请假人写出书面申请书,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具意见后,先报分管领导同意,再报局长签字批准方可,并报办公室备案;假期期满后应及时销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需离开衡东县境内而外出的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和局长报告,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作好记录,及时请示报告有关问题。

六、严肃会风纪律,开会迟到或早退,局党组成员每人次罚款50元,其他人员每人次20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