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专题研究、工作督查和考核奖惩、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2

关于建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专题研究、工作督查

和考核奖惩、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

 

农口系统各局、办、校: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提高农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特制定农口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专题研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信息通报制度,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专题研究制度

1、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由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主持,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2、专题会议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阶段性工作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对重大突出问题或重要的建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建档交相关部门认真处理,并做好督办和情况反馈工作(一般问题应及时解决,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一周内办结)。

4、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制度

1、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年开展两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专题督查,对突发和重点问题及时督导检查。

2、督查内容为本系统、本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履行职责及主动开展工作情况。

3、督查时对相应的问题进行反馈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4、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认真及时处理,凡涉及到其他综合治理部门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5、每年县村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两次计划生育综治工作督查,各单位要根据督查反馈意见,认真搞好整改,并出具整改意见书报送县村工作办公室

三、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6月30日前完成半年考核,9月30日前完成全年考核评估。

2、考核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由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予以通报。

3、对各单位考核结果按年初考核方案实行奖惩,综合评估成绩95分以上的方可参与本系统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对评估排名最后一位的且综合评估得分在80分以下的单位提出批评,其直接责任人年终不能评先、晋职、晋级,对严重失职或在省、市、县检查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系统整体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单位要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到本单位的日常工作,做到经常化,以促进全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1、各单位要立足全局,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敏锐的政治责任感,安排专人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2、各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分管领导、计生专干人员调整后,要及时报告县村工作办公室

3、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育龄妇女台账和农村计划生育户优惠政策落实台账,均要及时报送县村工作办公室

4、各单位调整或出台计生优惠政策时,要主动征求县卫生计生部门意见,并报县村工作办公室备案。

 

 

 

 

                                        中共衡东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衡东县农业局   

                                              20166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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